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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法律主觀性:

1.誰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第十壹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3、請求領取撫恤金和救濟金。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7.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被害人要求離婚和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後,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10.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11.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13.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第二,刑事辯護中的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壹項基本權利,也是壹項基本的憲法權利。其實辯護權不僅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而是每壹個公民、每壹個人的基本權利,因為從理論上講,每個人都有可能被指控犯罪,所以每個人都需要並享有辯護權。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可以在公訴或者自訴案件中接受被告人及其近親屬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參加訴訟活動,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庭,參加訴訟,並享有訴訟法規定的其他權利。在法庭辯論階段,辯護意見應當從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準確、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進行分析論證,對案件的定罪量刑提出意見和理由。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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