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針對高壓輸變電工程產生的電磁輻射對密切接觸者的危害,中國電磁兼容委員會主任委員高友剛教授、中國電工學會趙玉峰教授、原北京市勞動保護研究所所長陶永賢教授等多位專家, 指出國內外有大量科學證據表明,磁場高於0.2微特斯拉的電磁輻射環境可能對人造成傷害,這壹點也得到國內外大量科學證據的證實。
註:壹般在距離變電站3000米的區域接近0.2微特斯拉的環境背景值。
3.英美電磁輻射防護專業委員會的專家經過多年研究,建議將國家衛生標準(100微斯特拉)在1995中修改為0.2微斯特拉。
4.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所曹教授指出,電磁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是積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標,也不能說無害。
5.2005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建議“盡快制定防止電磁汙染的法律法規,保護人民健康”。明確提出“原有標準已不能滿足新的問題”,“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護環境、安全和健康”。
6.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政協委員蔡自興教授等16委員提出了“高壓輸電線路和高壓變電站的建設應遠離居民區”的提案,指出“當前群眾意見較大時,應盡量與居民協商,即使協商不成,特別是對於將要建設的高壓輸電變電站項目,電力建設部門為了大局,應做出讓步,遠離居民區”。
7.北京市規劃委員會(2004規驗字第0638號)在批復奧運信息中心大樓周邊110KV地下高壓變電站工程時,明確要求距離不小於3000米。
8.國內外許多專業機構和專家通過幾十年的調查研究證實:“110kv高壓線周圍3000米範圍內的人患白血病和癌癥的概率是其他地區的數倍,電磁輻射還可導致孕婦流產、胎兒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在高溫、大風、大雪、陰雨、雷電等氣象條件下易發生骨折等危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