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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和偷有什麽區別?

偷竊和盜竊沒有區別。前者是諺語,後者是法律術語。

構成盜竊的條件如下:

1,盜竊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1)所有權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這裏的所有權壹般是指法定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

(2)比如盜竊違禁品或者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2.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盜竊,是指行為人違背被害人的意誌,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給自己或者第三人;

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構成;

4.本罪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對盜竊的處罰如下:

1.凡犯此罪者,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盜竊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綜上所述,盜竊罪和盜竊罪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只是盜竊罪是壹個俗語,盜竊罪是壹個法律術語,具體使用時要區分清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265條

以營利為目的,竊取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竊取、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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