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投資合同時,需要註意以下事項:
(壹)出資比例,明確合夥人出資明細,約定每人出資多少,如何分紅。
(2)議事規則,規定如何討論重大問題。
(三)責任細節,每個人的責任內容,是否落實。
(4)退股機制,規定合夥人在什麽情況下可以退股,退股時如何計算資本。
(五)合夥人主體資格審查合夥人為企業的,應當保存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伴侶是個人,應詳細記錄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
(六)經營項目計劃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合夥企業主要從事哪些項目?
(七)如何分階段推進經營項目。
(八)經營項目收益如何分配,失敗責任如何承擔。商業項目在什麽情況下應該終止?
(九)其他事項等。
合同無效有幾種情況:
(壹)主體不具備簽訂合同的資格。即比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在意思不真實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比如行為人和相對人虛假表示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四)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即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本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協議適用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