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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國有是什麽意思?

土地屬於全體人民,即國家代表全體人民占有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的壹種土地所有制形式。國有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國有土地是指國家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所有權和公有土地所有權有什麽區別?

土地國有是壹部分勞動者分享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的壹種形式。與國家所有制相比,集體所有制的不同特點主要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範圍的不同。

根據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土地屬於集體所有,除非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此外,農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

土地所有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土地,這是土地所有權的法律表現。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下,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兩者的區別如下:

第壹,主體不同

但國有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唯壹統壹的國家本身,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可以是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分為三個層次的農民經濟組織。

第二,管理方式不同

國有土地所有權的行使體現了國家的意誌和需要,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行使必須服從國家的利益,由國家管理。

第三,所有制不同

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集體土地時,集體必須服從國家利益,不得阻撓。土地被征用後,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集體使用的國有土地,其所有權仍屬於國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城市裏的土地屬於國家。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轉讓。

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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