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城市1,5元到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集鎮和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按照公安部門登記的非農業正式戶口數量和國務院頒布的《城市規劃條例》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超過50萬的是大城市;人口在20-50萬之間的為中等城市;人口20萬以下的都是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本轄區的適用稅額範圍。在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提高,但必須報財政部批準。
2.稅收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和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壹般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定為1,從5元到30元不等;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到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
壹、增值稅期末抵稅退稅條件:
1.符合條件的重大集成電路項目增值稅抵扣返還。
2.退還為生產乙烯和芳烴化學品而購買的石腦油和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對應的增值稅。
3.符合條件的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增值稅抵免的退還。
第二,納稅人須知:
1.納稅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文書表格可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或在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全部為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簽字。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加強增值稅末端退稅政策實施的公告第壹條加強小微企業增值稅末端退稅政策,將先進制造業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返還政策範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壹次性返還小微企業留抵稅額。(壹)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自2022年4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免稅額。65438+2022年2月31日前,退稅條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條的規定執行。(2)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剩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可從2022年5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屬於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壹安置的,經被安置人同意,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個人或者用於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險費。市、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