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待遇的最新政策是什麽?
壹是關於退役軍人待遇的最新政策
第壹個福利政策是先收集退伍軍人的信息。這項工作的目的是為了更準確地統計退伍軍人的人數,保證退伍軍人的生活,並作為後備力量給予他們福利政策。可見國家對退伍軍人的重視程度。這項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明年5月基本完成。
第二項福利政策是提高對軍人的特殊照顧,以確保退伍軍人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國家將根據退伍軍人的立功和貢獻給予獎勵。
第三項是給退伍軍人發放榮譽卡,既能有效提高軍人的榮譽感,讓國家的退伍軍人得到應有的獎勵和尊重,也能有效強化當代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和愛國主義精神。
第四個福利政策是國家撥款,解決退伍軍人創業就業問題。
第五個福利政策是合理安排退伍軍人,今年控制時間,爭取早日完成。
第六項福利政策是特意設立了優惠幫扶機制,幫助那些生活困難的退伍軍人,真心實意地幫助他們。
第七個福利政策是邀請黨員,壹個退伍軍人,加入組織。
第二,就業舉措
首先是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報考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試職位,享受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公務員定向考試計劃;各地特別是邊境地區和深度貧困地區,結合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戰略,設置壹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招錄退伍軍人;各級黨政機關在組織選調生工作時,要註意選拔輸送有服役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拓寬從反恐特種作戰等退役士兵中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渠道。
二是鼓勵企業招聘。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對退役軍人就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是開拓新的就業渠道。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提高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和安全招錄比例,同等條件下輔警崗位優先招錄退役軍人;選拔退役士兵參與社會治理、穩定邊境、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鼓勵退役士兵到黨的基層組織和城鄉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六十條優待現役軍人。
國家保障現役軍人享受與其職務相適應的福利待遇,對在邊防、海防等條件艱苦地區或者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給予優待。
國家實行軍人保險制度。
第六十三條國家和社會優待軍人家屬,優待烈士家屬和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並在就業、住房、義務教育等方面給予照顧。
第六十四條民兵、預備役人員和其他人員依法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和防衛作戰任務時,應當履行職責和義務;國家和社會保障他們享受相應待遇,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待。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符合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人數和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分配退役士兵工作安排任務,並依法向社會公布。
退役士兵安置任務重的縣(市),可以由上壹級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