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法律層面,沒有限制居民住宅安裝防盜窗的規定,不限法的行為是合法的。但是,居住地的城市住建部門、居民委員會或者街道管理機關、市容管理機關、小區物業管理機構也可以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比如管理制度規定“居民住宅安裝防盜窗,未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視為違法建築”,就是違法建築。
民法關於安裝凸面防盜窗的規定;
民法中有壹條關於安裝防盜窗的原則,即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墻外安裝附著物不能影響他人休息和安全,也就是說只能安裝與外墻平齊的防盜窗,突出於房屋外墻的防盜窗應緊貼外墻, 讓小偷無法翻墻影響鄰居的安全利益,也就是會對樓上住戶的安全造成威脅,帶來不安全隱患。 因此,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對相鄰當事人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在此基礎上,法院將判決違反這壹安裝規定的防盜窗限期整改或拆除。
綜上所述,在凸出的外墻上安裝防盜窗,不僅影響建築外立面的美觀,而且不安全,為小偷提供了“方便”。梯子往上爬,顯然給樓上的住戶帶來了不安全隱患。這樣安裝防盜窗侵犯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影響了鄰裏關系。如果處理不好,就會鬧上法庭。所以與其讓鄰裏不愉快,不如早點考慮鄰裏關系和鄰裏安全,在防盜窗的民法中安裝安裝規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壹條
業主擁有住宅、營業用房等建築物專有部分的所有權,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進行共管。
第272條
業主有權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建築物的專有部分。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273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和營業用房時,其部分* * *所有權和* * *管理權壹並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