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是指從快件簽收時起,收貨人只要不滿意就可以選擇退貨,但前提條件是只有非商品質量原因才能退貨,不影響商品的二次銷售。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自到貨之日起7天內無理由退貨。7天無條件退貨法規定,購買的商品如果沒有質量問題,不適用無條件退貨的規則。如果有質量問題,妳可以在七天內要求退貨。然而,對於那些通過互聯網、電話、電視等購買商品的人來說。,消費者有權享受七日無理由退貨,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能退貨的商品除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商品;(2)新鮮易腐;(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報刊投遞。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綜上,很多購物網站為了吸引買家,會在網站上寫標語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對於購買的商品,如果沒有質量問題,則不適用無條件退換的規則。如果有質量問題,妳可以在七天內要求退貨。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消費者權益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有權了解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信息。
第九條。消費者有權選擇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消費者在選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選擇。
第十條消費者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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