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是指在網絡上對他人進行謾罵、惡意攻擊和人肉搜索,給受害者造成精神傷害和心理壓力。針對網絡暴力,涉及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故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在網絡上造成較大影響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並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故意泄露他人隱私信息的,也可能受到處罰。
2.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規定,網絡暴力損害他人名譽、隱私等合法權益的,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賠償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
3.行政責任:根據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有責任對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進行監管。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未及時刪除或者屏蔽違法信息的,可能會受到行政部門的處罰。
總之,網絡暴力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對於從事網絡暴力的人,可能面臨刑事處罰、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同時,受害者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網絡暴力是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追究,維護網絡空間的健康和秩序。
網絡暴力是指在網絡平臺上侮辱、恐嚇、誹謗、侮辱他人,嚴重侵犯受害人的人格尊嚴和權利。法律有壹系列針對網絡暴力的保護措施。首先,刑法明確規定了誹謗、侮辱等網絡暴力的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次,網絡平臺也負有監管責任,要求平臺及時處理和記錄違法行為。此外,受害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比如要求刪除侵權言論、賠償精神損失等。總之,法律通過刑事和民事手段為受害者提供保護,確保網絡暴力不能逍遙法外,維護公平健康的網絡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壹章總則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保密,保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