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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中使用擴音器是否有法律要求?

疫情使用高音喇叭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同時,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不能使擴音器分貝過大,宣傳效果不好而擾民。宣傳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宣傳的聲音太大,只在壹個地方播放,導致住在附近的居民不可避免地要關窗戶、塞耳塞,住在遠處的居民聽不到,違背了宣傳的初衷。

防疫當然重要,但也要講究方式方法,多選擇大家都喜歡和接受的方式。

從另壹個角度來說,也需要考慮“流行病號角”的方法是否是最好的。就目前情況來看,防疫宣傳可以有更好的選擇。比如小區裏有居民,妳可以選擇這些“冷靜的方式”告知核酸檢測的時間和疫情防控的措施,也可以發布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也可以阻止“防疫論文”的發布等等。

做核酸的時候,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小區部門可以通知妳。每個人都已經熟悉了制造核酸的程序和時間。“防疫號角”沒必要大喊大叫,反反復復。最值得壹提的是壹些防疫措施的宣傳。經過這麽長時間的防疫,大家對防疫措施都有所了解,尤其是壹些“出門戴口罩”“出門明碼”的正常規定。大半夜用“防疫喇叭”廣播實在沒必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聲環境質量負責,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聲環境質量。

國家實行噪聲汙染防治目標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將噪聲汙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內容。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明確有關部門對噪聲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職責,根據需要建立噪聲汙染防治的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信息共享,促進本行政區域內的噪聲汙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的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預防控制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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