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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調查局”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嗎?

聯邦調查局(美國聯邦調查局)

聯邦調查局(美國聯邦調查局)是美國司法部的主要調查手段。根據《美國法典》第28條第533款,司法部長有權“任命官員偵查針對美國的犯罪”,其他聯邦法律法規賦予美國聯邦調查局調查具體犯罪的權力和責任。美國聯邦調查局現有的調查權限已經超過了200項聯邦罪行。十大通緝犯名單從1930開始公開。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任務是調查違反聯邦犯罪法的行為,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為聯邦、州、地方和國際機構提供領導和執法方面的協助,在回應公眾需求和忠於美國憲法的前提下履行職責。

在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每次調查之後,信息被提交給適當的美國律師或美國司法部官員,由他們決定是否批準起訴或其他行動。其中,影響社會的五個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反暴行、毒品/有組織犯罪、外國反間諜、暴力犯罪和白領犯罪。

美國聯邦調查局曾經有過壹段不純潔的歷史,也就是說,它支持法律,有時又破壞法律。但在大多數美國人的通常印象中,它是打擊犯罪最有效的機構。特工人數每年都在增加,現在已經超過11,000名成員。大多數特工都駐紮在外國,在美國大使館擔任大使的法律專員。美國聯邦調查局自稱為“LEGATS”。

[編輯]聯邦調查局的歷史

西奧多·羅斯福總統任內,司法部長Charles Joseph Bonaparte於7月26日成立了由特工組成的聯邦調查局(美國聯邦調查局),1908。起初,它被稱為調查局(BOI),並於7月26日被改為美國聯邦調查局,1935。

約翰·埃德加·胡佛於5月6日就任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當時調查局花了很多精力調查沒有犯罪的政治激進分子(比如社會主義者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在任時提醒胡佛,自由主義不是犯罪,而是現任總統和行政部門的政治活動。

美國聯邦調查局犯罪實驗室(又名美國聯邦調查局犯罪實驗室)於1938年6月24日正式成立+0932+065438。

胡佛對小馬丁·路德·金的調查也是臭名昭著——美國聯邦調查局沒有發現任何犯罪證據,還試圖用他私人性生活的錄音帶勒索他。

在1990年代,美國聯邦調查局科學犯罪檢測實驗室經常犯低級錯誤。在壹些案件中,原始證據顯示嫌疑人是無辜的,技術人員報告說他們是有罪的。當這樣的錯誤被發現時,許多這樣的案件會被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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