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務過錯,即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這種瀆職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但未達到瀆職的程度;
2、行政過錯,即公民、法人違反行政法規。如果司機違反交通規則。
違法行政行為包括以下內容:
1,行為主體有重大、明顯違法行為;
2.行政行為內容重大且明顯違法的;
3.存在重大、明顯違法或者行政行為程序極不公正,違反最低限度程序規定的;行政行為形式存在重大、明顯缺陷的。
違法行政行為的特征如下:
1,行政違法主體必須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不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不能構成行政違法;
2.行政違法行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
3.違反行政法,對社會造成壹定損害,但尚未構成犯罪的;
4、行政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條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