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目前的社會現實而言,很多農民工外出打工都是通過熟人,依靠熟人之間的信任,所以大多數情況下,農民工不會簽訂任何書面合同。
2.農民工上班不打卡,也沒有工作服。發工資的時候,大部分都是現金支付。
3.農民工打工的地方壹般都是私人承包商承包的工程,但私人承包商資金少,風險承擔能力低。
4.農民工自身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對律師有偏見(這是由於律師行業,這壹點沒有爭議),導致欠薪問題,但仍不願意尋求法律幫助。
5.想找相關部門處理,但是投訴無門。
綜上所述,以上1和2點造成了農民工維權證據難以通過法律程序獲得的問題;第三點造成的問題是,農民工即使走完法律程序,勝訴,仍然很難得到全額賠償;至於第四點,這直接導致很多農民工用錯誤的、極端的方法討要工資,或者拿不到血汗錢或者有更嚴重的法律後果;第五點是國家各個部門按照程序辦事,農民工找不到正確的投訴部門或者證據材料不全,自然沒辦法處理。
如何正確合理地要求薪資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總結了以下幾點,希望對農民工朋友有所幫助。
1.取證:與工作有關的工作服、工作證等。能在工作中保持良好。如果以後出現勞動爭議,可以作為證據。
2.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要理性處理,不要采取“暴力討薪”等危險行為。
3.尋求司法援助:
(1),向勞動部門舉報,勞動監察部門會督促被欠薪勞動者履行;
(2)通過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快速勞動仲裁或調解;(當地勞動局在工作)
(3)、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小額案件審理;
(4)、向建設部門反映,因為壹般建設項目都有農民工押金,政府可以先行支付。
華律師提醒:
如果私人承包商不具備用工資質,即分包商將工程非法分包給第三方(私人承包商),那麽我們可以直接向承包商討薪。(《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發包或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否則應當承擔清償拖欠工資的連帶責任。)
如何取證: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欠薪事實,在討薪過程中,可以要求欠薪方寫借條(寫明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家庭住址),也可以采取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
法律援助:現在農民工被納入法律援助範圍。如果有必要,他們可以去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這比農民工自己去好。
討薪時機:農民工討薪的案例,施工單位要到年底才會放款,所以年底是討薪的好時機。
討薪心態:有些農民工朋友因為時間成本和訴訟成本而放棄討薪,只是偶爾打個電話找老板要工資。不得不說,成本確實是壹個應該考慮的問題,但是消極對待並不能解決問題。對此,國家專門設立了討薪綠色通道,督促勞動監察部門、勞動部門切實落實農民工工資問題。所以不要害怕,用法律武器,勇敢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