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老齡辦2016年發布的第四次全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結果,全國有180多萬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其中約有4000萬老年人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部分失能。很多老人在病重的時候可能會想盡辦法在醫院搶救,有的孩子也會想盡辦法讓老人盡量活下去。
這種情況在壹些歐美國家可能比較少見。據統計,在瑞典、澳大利亞、奧地利、荷蘭、西班牙和美國等國家,只有20%的人死在醫院,很少有老人長期躺在床上。這是為什麽呢?
為什麽壹些歐美國家很少有長年臥床的老人?
(1)對生老病死有不同的態度。
歐美人對生老病死會相對淡漠,大多認為這是壹件很平常的事情,尤其是患有晚期癌癥等絕癥的老人,治療希望不大,不想再去醫院受罪。或許接受治療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延長生命,但是治療的手段和方法會增加痛苦,生存質量不高。所以他們更願意坦然面對死亡,在生命的盡頭有尊嚴的死去,而不是插著各種管子各種搶救後無助的死去。
(2)醫保政策不同。
歐美的醫療費用比較貴。除非妳能負擔得起每年高額的醫療保險,否則住院是壹件很貴的事情。即使在瑞典這樣政府負責醫療費用的國家,也有明確的待遇分工:政府負責醫療費用,而社區衛生中心、福利院、康復醫院等。都交給了市、鄉、鎮。當醫院對病人的治療結束時,所有當地的城市、鄉鎮和鎮辦公室將不得不。
如果患者長期不出院,在規定的患病天數後,患者的醫療費用由當地市、鄉、鎮辦事處承擔。這樣,當地市、鄉、鎮辦事處會盡快安排病人出院。而且對於生命垂危、食欲減退或吃不下的患者,醫院很少使用靜脈營養或腸內營養進行幹預,讓患者逐漸自然枯萎。但是,瑞典沒有延壽醫療的平均壽命仍然是81.7歲,所以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麽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