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起訴被駁回的案件如何處理反訴?

起訴被駁回的案件如何處理反訴?

法院可以通知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但通常這種訴訟和反訴法院是同時做出判決或裁定的。如果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先審結這個訴訟,再審反訴。駁回起訴是指法院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法定依據,拒絕審理訴訟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訴訟請求的訴訟行為;司法實踐中,反訴制度的運行也在摸索中前進,適用率低、法官隨意性大、救濟手段缺乏等問題層出不窮。本文旨在通過對反訴的制度規定和相關理論的總結,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案例,對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關於處理反訴的判決規則進行梳理。

駁回起訴的情況:

1,科目不合格;

2.被告不清楚;

3.沒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4、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

5.受理案件後,發現屬於刑事犯罪和行政訴訟範圍的;

6.有仲裁協議;

7.屬於勞動爭議;

8、離婚和收養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

綜上,本次訴訟和反訴可能基於同壹法律關系。比如甲乙雙方在打架時都被對方傷害了,所以這個反訴是基於侵權法律關系;這個訴訟和反訴也可能是基於不同的法律關系。比如張三起訴李四交房租,李四卻聲稱租的房子掉瓦傷了自己,要求賠償。這個訴訟是基於房屋租賃合同關系,反訴是基於侵權責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章程序審理案件,發現案件屬於民事權益糾紛的,應當裁定終結特別程序,並告知利害關系人可以另行提起訴訟。

第187條

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但聽證選民資格的情況除外。

  • 上一篇:網約車合法嗎?
  • 下一篇:什麽是瓦森納協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