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者權利包括勞動者選擇職業的權利。是指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適合自己才能和愛好的職業。工人有權自由選擇職業;獲得報酬的權利;根據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勞動者的義務包括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雇主的權利包括雇用雇員的權利。主要是有權選擇最優秀的員工,可以自主決定招聘的時間、條件、數量和用工形式;勞工組織中的權利。主要有確定機構、編制和資格的權利;有權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員工的勞動進行指揮和監督;勞動報酬分配權。主要是有權決定晉升、加薪、降職、降薪的條件和時間;勞動紀律中的權利。主要有制定和執行勞動紀律的權利;有權決定對員工的獎懲。決定勞動法律關系存在的權利。主要有與員工簽訂協議、續簽、變更、中止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權利;在法定或約定的條件下,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義務是支付勞動報酬;保護雇員的義務;幫助雇員的義務;合理使用雇員的義務;培訓員工的義務;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勞動政策和勞動標準的義務;接受國家勞動計劃的指導,服從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管理和監督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