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中國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也是壹項重要的司法原則。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檢察院組織法》明確規定,公民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2、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只服從法律:
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重申了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制度,只服從法律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組織和個人幹涉的重要原則。
這是多年來中國革命法制建設歷史經驗的總結,是我們黨的壹貫主張,也是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壹項基本司法制度。
擴展數據:
社會主義法治有以下基本原則:合法、民主、平等和統壹。
1,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其基本含義是,社會主義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個人必須無條件地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的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做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社會主義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準則,所以嚴格依法辦事不僅是廣大人民群眾應該做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
2.民主原則
民主原則。社會主義法治所體現的民主是與社會主義密切相關的社會主義民主,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是實行人民內部民主和對人民敵人專政的民主。民主原則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壹項基本原則,社會主義法律的壹切規範都貫徹了社會主義民主精神。
3、平等原則
平等的原則。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社會主義社會確立了生產資料公有制,實行了“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從根本上消除了壹切不平等的社會根源。
4、統壹性原則
統壹的原則。其基本含義是:社會主義國家制定的法律應當在社會主義國家統壹實施,不允許各地區、各部門擅自制定和實施與法律的原則、精神和具體規定相違背的制度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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