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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

國家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壹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目前我國開放了三孩,規定壹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國家有關部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會議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調整生育政策作出部署。允許壹對夫婦生育三個子女,國家進壹步優化生育政策,落實允許壹對夫婦生育三個子女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統籌考慮婚姻、生育、養育和教育,加強對適婚青年婚姻家庭價值觀的教育引導,治理不良婚俗、天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遍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教育公平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降低家庭教育支出。要完善產假和生育保險制度,強化稅收、住房等扶持政策,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對普遍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有兩個女兒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繼續執行現有的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救助保障體系,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救助關愛工作機制,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要深化國家中長期人口發展戰略和區域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對三胞胎的具體扶持措施:

生了三胞胎的國家還沒有出臺相關的獎勵政策,到目前為止只出臺了生三胞胎的配套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生育三胞胎的支持措施:實施激勵措施

對普遍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有兩個女兒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繼續執行現有的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生育三胞胎的配套措施: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產假和保險制度。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懷孕、生育女職工暫時停止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並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生育職工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中國的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壹個是生育津貼,壹個是生育醫療。

生育三胞胎的支持措施:援助和保護

生三胞胎的配套措施四: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國家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和優生優育。壹對夫婦可以生三個孩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壹個孩子。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壹致的,適用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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