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眾多,近20年社會快速轉型,弱勢群體問題日益突出。弱勢群體問題自改革開放以來就存在。據估計,目前中國有多達8000萬的弱勢群體,保護他們的制度和法律救濟非常迫切和重要。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優撫等。
但是,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很不完善,還不是壹個完整的社會保障。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水平覆蓋面窄,差異大,與發達國家統壹的國民待遇相差甚遠。
弱勢群體是壹個社會問題,它包括兒童、老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失業者、窮人、下崗工人、災難中的求助者、農民工、非正規就業者以及在勞動關系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人。當前,我國的弱勢群體是壹個規模龐大、成分復雜、分布廣泛的群體,“弱勢群體”是弱勢群體。
解決對策
1.促進就業是解決貧困的根本措施。
把再就業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戰略目標之壹,通過宏觀政策調整增加就業機會。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第三產業,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就業扶持要向貧困人口傾斜,提高貧困人口的文化素質,為失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術培訓,增強其就業能力。
2.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調整社會福利政策向貧困人口傾斜。
加大三條保障線的支持力度,繼續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水平。逐步調整現有的社會福利政策,通過社會保障的再分配來縮小貧富差距。建立和完善覆蓋所有社會工作者的社會保障體系,使各種經濟類型的勞動者都被納入安全網。
解決社會保障資金嚴重不足的問題,應加快社會保障立法進程,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明確國家、企業和職工的權利義務,使社會保障制度有法可依。
3.建立城市扶貧監測體系。
解決失業問題,幫助城鎮貧困人口納入宏觀調控,要準確掌握失業率、下崗職工動態情況、勞動爭議、勞動關系緊張程度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有必要建立壹套監測指標體系和預警系統,以便及時控制和采取對策。在此基礎上,由政府牽頭形成統壹的城市扶貧管理體系,將扶貧工作制度化、社會化。
擴展數據:
弱勢群體應該具備以下三個基本特征:
1.弱勢群體的成因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這些因素可能是客觀的,也可能是自然的,如社會制度安排、身體健康低下、先天或後天殘疾等。也可能是主觀的,也可能是人為的,比如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對城市農民工的社會歧視。
2.貧困是經濟利益弱勢群體面臨的同樣困境。雖然“弱勢群體”的概念不能完全等同於“貧困人口”的概念,但至少是高度重疊的。
3.在社會和政治層面,她們往往處於弱勢地位。這主要表現在他們表達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低下。他們資源很少。雖然他們可能人數眾多,但他們的聲音非常微弱,他們很難在社會上表達自己的利益。當涉及他們的利益時,他們往往依靠政府和大眾媒體為他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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