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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本內涵是什麽?

第壹,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首先,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我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治理國家的權力當然屬於人民。其次,這也是由社會主義民主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既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當然只能由人民依法治國。還是那句話,這是由人民的地位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了人民在治理國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權力和公共事務。國家權力必須受法律約束。依法治國必須體現在人民依法執政的權利上。公共事務是壹個總稱。現代社會,首要的公共事務是國家事務,其次是經濟和文化事業,社會事務是法治。從根本上說,就是要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第三,法治是以法制為基礎的。依法治國的基礎是法制,不是別的。從法制的含義來說,依法治國就是依憲治國。其次,我們必須遵守和服從其他法律制度。法律體系是壹個整體。如果某壹方面或某壹制度甚至某壹規範被違反,就會影響整個法律體系的效力,損害整個法律體系和法治的權威。所以我們說依法治國,必須嚴格遵守憲法和其他壹切法律。依法治國的基礎是整個法律體系,而不是某壹部分或某壹方面。

第四,依法治國有多種可行的方式。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人民有權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我們必須為人民治理國家的方式和形式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使人民能夠通過這些方式和形式實現他們的主要權力和權利。如果對人民治理國家和社會的方式和形式有太多的限制,必然會限制人民民主,使人民民主形同虛設,人民依法治理國家的權利實際上會被取消。人們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方式和形式不僅是多樣的,而且是實用的,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依法治國的本質決定的。因為社會主義國家的法治本質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體現,是人民民主的要求。

第五,依法治國的目的是實現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最終目標是實現人民民主。依法治國,就是通過保證國家壹切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個制度不會因為領導人的變動、領導人註意力的變化而改變。在依法治國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到,人民民主是法治的所有權,是依法治國的所有權。依法治國的政治目標是實現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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