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及生命安全的需要。通過《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建立以食品安全標準為基礎的科學管理體系,理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的法定義務。
《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可以更加嚴格地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督促食品生產者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食品生產經營中註重質量、服務、信譽和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
《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在法律框架內解決食品安全問題,註重以人為本,關註民生,維護權益,有效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我國制定法律的過程包括:立法倡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機關審議、審議修改、表決通過、簽署公布。
1.立法主動性:壹部法律的制定通常始於壹個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或政府的政策目標。法律的立法倡議可以由政府機構、立法機構成員、利益相關群體或公眾提出。
2.立法草案:立法倡議確定後,相關政府機構或立法機構將組織專門小組研究和起草法律草案。草案將對該法的內容、範圍、實施機構和程序作出詳細規定。
3.提交立法機關審議:草案完成後,壹般會提交立法機關審議。立法機構可以是國家議會、國民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也可以是地方議會或地方壹級的人民代表大會。
4.審議和修改:立法機關將審議和討論草案。在這個過程中,將會有辯論、修正建議和委員會審查。根據草案的不同觀點和需要,可能會多次修改和完善。
5.表決通過:最後,經過立法機關的充分審議、討論和修改,對草案進行表決。如果該草案在大多數議員的支持下獲得通過,將成為法律。
6.簽署和公布:法律壹旦通過,通常需要相關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立法機關負責人簽署。隨後,這部法律將正式公布,讓公眾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