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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壹,學生的生存權

中國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諧的家庭環境,依法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殘疾未成年人。”

第二,學生的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

《教育法》第九條第二款:“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三,學生的人身權利

1,健康權

身體健康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是學生人身權利的重要內容。

《教師法》第八條:“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二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安全。”

2.人格尊嚴權

《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壹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3.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不可侵犯,這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有其他權利的前提。

4.隱私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互聯網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和圖像以及可能從該未成年人推斷出的信息。”

擴展數據:

學生享有的其他權利。

財產權是指壹種具有物質財富內容的民事權利,與經濟利益直接相關。財產權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所有權、繼承權、贈與權和財產權。

1.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中小學生雖是未成年人,但有權支配自己的財務,他人無權支配或占有。比如很多老師經常沒收學生的課外書不還給學生,實際上侵犯了學生的權利。

2.繼承權是指無償取得死亡公民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

3.贈與權是指接受他人給予的財產的權利。

4.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和專利權。比如學生代表學校參加省級比賽,拿了獎金。錢是學生自己的,別人無權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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