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又稱工傷、職業傷害、產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受到的不利因素和職業病傷害。
當工業事故發生時,工人應該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維權,律師的壹些建議:
第壹,判斷是否屬於工傷範圍。
工傷發生後,勞動者首先要判斷是否屬於工傷範圍。
收集證據
求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證明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無法認定工傷。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有勞動合同、工作證、就業證、工資條等。
明確遭受工傷的單位名稱和地址。
沒有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壹般來說,單位也要承擔壹部分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和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對象。在這種情況下,壹旦發生工傷,勞動者無法主張賠償。
明確單位是否辦理了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處理工傷的壹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工傷發生後壹年內申請。
需要註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是有明確時限的。逾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仲裁和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
根據傷殘等級計算工傷賠償金額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勞動者沒有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由於申請工傷認定可能會影響以後工傷保險的支付比例或者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往往在工傷發生後並不想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而是選擇協商賠償金額。工傷職工或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盡快得到處理,也會采取迎合的態度。但這裏勞動者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協商達不到工傷賠償標準,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彌補;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彌補,建議勞動者采取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勞動者選擇協商解決問題,應該多咨詢醫學專家和律師。有條件的話,最好找律師協商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