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的要素:
1.誹謗罪客體的構成要件:誹謗罪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刑事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2.誹謗罪的客觀要件:在犯罪客觀方面,誹謗罪表現為行為人捏造、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1)壹定存在捏造某些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事實不是憑空捏造,而是客觀存在的,即使損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也不構成誹謗罪。
(2)必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傳播,就是社會上公開的傳播。
(3)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但不必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中知道受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誹謗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情節不嚴重的,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3、誹謗罪的主要構成要件。誹謗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誹謗罪。
4.誹謗罪的主觀要件。誹謗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散布能夠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損害他人名譽的有害結果,並希望這樣的結果發生。
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
1,肯定有捏造部分事實的行為;
2.必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本罪。
誹謗罪和誹謗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誹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誹謗罪只有受害人舉報法院才會受理,否則不予受理;
3.因誹謗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當地群眾義憤填膺的,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綜上所述,造謠中傷他人就是誹謗罪。構成誹謗罪的,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誹謗罪的客體和侮辱罪壹樣,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刑事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