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誣告陷害罪:檢察機關還是警察?

誣告陷害罪:檢察機關還是警察?

根據相關規定,誣告陷害罪由公安機關管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使他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行為。捏造是指無中生有地捏造犯罪事實,以圖使被誣告的人受到錯誤的偵查、起訴和審判。謊報是指行為人向有關單位報告捏造的犯罪事實。舉報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可以簽名,也可以匿名。誣告陷害罪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目的是誣陷他人,意圖使其受到刑事追究,所以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根據相關規定,行為人涉嫌誣告陷害罪,有下列情形的應當立案。捏造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告陷害手段惡劣,嚴重影響司法機關正常工作,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

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由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構成。客觀要件可以理解為誣陷他人人身權利和司法部門的正常活動,即混淆視聽,利用司法部門達到誣陷的目的。此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部門的冤假錯案。客觀要件是指隨意捏造犯罪事實。主體要件可以理解為主體可以是普通人,即只要被害人達到國家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目的就是達到圈套。主觀要件單純是故意、惡意、故意誣陷他人,明知是惡意誣陷,壹般來說有很多報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此類案件嚴重影響名譽,造成經濟或精神損失。

  • 上一篇:中國的民事法律制度壹直秉承著什麽傳統?
  • 下一篇:Xi安欠錢不還法律咨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