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保證國家權力的有序運行,規範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設定的軌道上有序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的缺位、越位和錯位。
二是確認和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通過憲法,人民的基本權利得到最明確的確認和有效的保障。
三是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壹種是由憲法規定和調整的,如國家與公民的關系、國家機關之間的關系、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關系。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和安全閥,對於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沖突,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憲法在我腦子裏。黑板上的信息: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通常規定壹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體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以及國旗、國歌、國徽等被首都和統治階級認為重要的制度,涉及國家生活的方方面面。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礎。壹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5438+0949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壹、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於1954年9月、1975年10月、1978年3月和65438+年6月召開。
1954憲法奠定了新中國憲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國第壹部憲法。這部憲法充分考慮了中國的具體國情,特別是1949年以來中國革命和建設的經驗。可以說是完全符合當時中國國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 65438+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第四部憲法,也是我國現行憲法。這部憲法先後於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進行了修改,是建國以來最完善的壹部。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這次憲法修改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體現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的基本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憲法修正案豐富了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指導思想,完善了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加強了對公民權利的保障,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是每個公民的神聖職責。我們每個公民都應該認真學習憲法,理解憲法的精神實質,養成遵守和擁護憲法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