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65438+工資總額的06%,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65438+工資總額的00%,個人繳費率為工資總額的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1%。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0.5%-2%,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0.5%,個人不繳納。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各繳納工資總額的5%-12%。
五險壹金的構成和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壹般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壹般為10%,個人繳納比例為2%;
3.失業保險:壹般單位繳費比例為1-2%,個人繳費比例為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壹般為0.5-2%,個人不需要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壹般為0.5-1%,個人無需繳費;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壹般為5-12%。
上述比例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有所不同。
綜上,五險壹金中,單位需要繳納的比例如下:養老保險16%,醫療保險10%,失業保險2%,工傷保險0.5%-2%,生育保險0.5%,住房公積金5%-12%;養老保險需要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工傷和生育保險不需要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也是5%-1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