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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解讀:* *有概念,* * *有形式。

《物權法》解讀:第93條* * *有概念* * *有形式。

第九十三條壹個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歸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所有。* * *包括* * *和帶* * *的* * *。

本文的解讀是關於* * *的概念和* * *的形式。

(壹)關於* * *的壹些概念

* * *被是指多個權利人對壹個物擁有相同的所有權。* * *有的主語叫* * *人,賓語叫* * *物或* * *物。* * *人之間因為財產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稱為* * *關系。

所有形式的財產都可以分為單獨所有權和* * *兩種形式。單壹所有權是指財產所有權的主體單壹,即壹個人單獨享有某壹財產的所有權。所謂* * *有,是指壹物歸兩個以上權利主體* * *所有,換句話說,是指若幹權利主體對壹物* * *有所有權。比如兩個人在壹條船上。我國《海商法》第十條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個人所有的船舶,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在* * *的概念中,需要區分* * *和公有制的關系。* * *不同於公有制。“公有制”是指社會經濟制度,即公有制。就公共財產權利而言,它與* * *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 * *財產的主體是多個人所有,而公共財產的主體是單壹的,在我國是國家或集體組織。全民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屬於集體組織成員所有。第二,公共財產已經與個人分離,既不能實際劃分為個人所有,也不能由個人按照壹定份額享有財產權。從法律上講,任何個人都不能成為公共財產權的主體。所以有人認為集體所有制是壹種* * *的觀點是錯誤的。集體所有權是壹個抽象的概念,集體所有的財產不能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某些情況下,尤其是在公民的個人關系中,沒有人,財產就不存在。* * *房產歸* * *所有,是* * *的財產。因此,單個公民退出或加入公共組織並不影響公共財產的完整性,但會影響* * *所擁有的財產。

(二)關於* * *

在德國民法中,* * *的意思是“歸* * *所有”,沒有提出“歸* * *和* * *”的概念,但實際上規定了* * *和* * *之間的法律關系。如德國民法典第718條規定的合夥、合夥公司的所有權、夫妻財產和未分割財產等。《德國商法典》第105條和第106條規定。這種* * *關系並沒有在《德國民法典》物權編“* * *妳”壹節中規定,而是在其第二編即債務關系編第14節“群”和第15節“* * *同壹關系”之內。我國臺灣省的“民法”實際上包括* * * *、“公同* * *”(* *同* * *)、“準* * *同”。雖然我國《民法通則》也將* * *分為* * *和* * *帶* * *,但對於哪個是* * *哪個是* * *帶* * *,並沒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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