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權利來源,是實施相應物業管理的依據和標準,在連接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起著關鍵作用。對於物業服務企業來說,物業服務合同是否嚴謹,直接決定了物業服務企業能否有效防範法律風險,順利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從而最終決定了物業服務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物業服務合同是整個物業服務關系的核心。它是確立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約束雙方行為的“法律規範”。雙方都要充分重視,特別是要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模糊的事項,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8號)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範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維修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礙物業服務和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可見,物業服務合同是雙方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基礎,合同雙方都必須遵守。任何壹方違反協議,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5-20。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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