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旅遊市場還是壹個不成熟的市場,所以問題很多。從宏觀角度來看,主
If: 1,旅遊宏觀調控乏力。行政部門缺乏權威和強有力的宏觀調控。
機構。部門所有制和條塊分割的傳統習慣很難改變,地方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使得
很難對市場實行統壹管理。同時,壹系列配套的政策、法律、法規和相應的管理措施
跟不上,行業管理既無“力”,也無“魔”。2.現在的旅遊體制很難適應。
在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下,尤其是國有旅遊企業,面臨著和全國各地國有企業壹樣的問題。
問題,即如何改變經營機制。3.旅遊業已經發展到這樣的規模,但是《旅遊法》
以及旅遊相關的法律,比如《旅館法》、《旅遊安全法》、《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等。
法律的原則還沒有被引入。與中國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形成了巨大反差。
旅遊業發展中的許多問題無法確定,旅遊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無法合法化。
旅遊行業管理範圍、旅遊管理職能劃分等長期存在爭議的問題壹直沒有得到解決。
從微觀上講,由於法制不健全,旅遊市場也存在很多問題:企業之間的利用
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商業秘密、盜用企業名稱、損害企業利益等競爭行為;出售假冒商品
假冒偽劣產品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服務態度惡劣,故意刁難遊客,擅自減少服裝
商務項目,改變行程安排;導遊不引導、擅自離崗,給旅遊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膳食
飲用質量差,不符合衛生標準,甚至發生食物中毒;“黑導”、“黑車”、“黑”
攝影”擾亂旅遊市場秩序;景區商販跟風,強買強賣,導致景區秩序混亂。
旅遊市場的這些問題,無論是宏觀的還是微觀的,都是它們之間所固有的。
聯系,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些聯系具有壹些法律特征,這些特征可能轉化為法律。
法律問題。這是因為每個主體都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它們之間有沖突,
侵犯他們的合法權益會引發法律問題。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宏觀調控中,實
管理行為侵害了旅遊企業和旅遊者的合法權益,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將由經營者承擔。
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旅遊企業未能向遊客提供約定的服務標準,也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
由於旅遊從業人員個人原因,企業應當追究個人的法律責任;遊客們正在觀光
違法行為也要受到法律的懲罰2;同樣,如果遊客的人身和財產受到損害,也會被要求賠償。
直接責任者承擔法律責任等。因此,在市場經濟和法治國家,所有的問題都是
這可能會變成壹個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