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合並審理的案件主要發生在以下幾種情況:1,* *帶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兩個以上,訴訟標的相同,或者訴訟標的相同,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並審理,當事人同意的,這壹條是關於* * *與訴訟的規定。* * *競合訴訟分為兩種:壹種是必要的* * *競合訴訟,是指壹方或者雙方當事人訴訟標的相同,人民法院必須壹並審理的訴訟;另壹種是普通* * *訴訟,又稱普通* * *訴訟,是指壹方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為同壹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並審理,當事人同意的訴訟。* * *訴訟大致有六種:(1)因* * *財產糾紛引起的訴訟;(二)因共同債權或者共同債務引起的訴訟;(三)因* * *侵權致人損害而提起的訴訟;(四)合夥組織為當事人的訴訟;(五)因* * *與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發生的訴訟;(6)因* * *繼承而產生的訴訟範圍。共同訴訟的成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這些訴訟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本院有管轄權;(二)這些訴訟必須都適用同壹訴訟程序;(三)必須符合合審目的;(4)當事人必須同意參加試驗。2.第三人參加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第三人認為自己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第三人雖然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結果與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本條是關於第三人參與訴訟的。第三人是指對他人之間的糾紛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人,或者雖無獨立請求權但對案件結果有法益的人,從而參與當事人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屬於當事人的廣義範疇。”法益”是指當事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所涉及的法律關系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所參加的另壹種法律關系相關,而在後壹種法律關系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否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直接影響到當事人在另壹種法律中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也就是說,在當事人訴訟爭議的法律關系中,壹方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直接責任當然由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的壹方承擔,但造成這種後果的原因是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過錯。如果判定壹方當事人應當承擔法律義務或責任,該當事人有權請求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賠償損失或履行相應的義務。所以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不能放在壹起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