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前審查,又稱預防性審查。即在制定法律法規的過程中,由專門機構進行審查,審批後才能頒布實施;
2.事後檢討。即在實施或適用過程中,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法規因其合憲性存疑而進行審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事後審查制度;
3、附帶審查,又稱具體審查或個案審查。即司法機關在審理具體案件時,會審查適用的法律法規是否違憲。
憲法的監督程序:
1,提出糾正違憲行為的提案和建議。糾正違憲行為的建議可以通過現行法律建議進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果了解或者發現有違憲行為,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其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在了解或者發現違憲行為後,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違憲指控和糾正違憲行為的建議;
2、由專門機構進行審查,並提出審查報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省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憲法委員會專門負責其職責。省以下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不設立專門委員會的,可以指定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進行調查,然後提出審查或者調查報告。必要時,也可以組織執法檢查或者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提出執法檢查報告或者調查報告;
3、人民代表大會或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決議。在代表大會期間,按照現行法定方式向代表大會提交議案,由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按照現行的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的法定方式,提請本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並作出決議。這個環節其實就是確定是否違憲;
4.正確。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糾正違憲行為的決議後,屬於直接監督範圍的,應當立即撤銷其違憲行為,其違憲行為由違憲人本人或者由違憲行為發生地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予以糾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