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憲法和普通法律有什麽區別?
憲法與普通法的區別;
1,內容不同。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國家制度、政權、國家結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與公民的關系、憲法與法律的關系、憲法實施的保障機制等。法律法規在內容上也涉及憲法規定的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各個方面,但必須以憲法的有關規定為依據,不得與之相抵觸。
2.效果不同;
3.不同的創建過程。
憲法創制壹般需要經過特殊程序。從制憲的過程來看,制憲者應該屬於壹個國家統治階級的人民,制憲權只能屬於人民。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無權制定憲法。當人民制定憲法時,壹個國家所有合格的公民必須參與討論並提出憲法提案,然後通過特別程序予以通過。根據憲法授權行使憲法修改權或解釋權的國家機關或特定主體,在對現行憲法作出修改或解釋之前,必須遵循憲法規定的修改或解釋憲法的嚴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