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所屬各單位辦理標準化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的通知:根據國家《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局令第8號)、《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煤安監〔2007〕47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現將辦理標準化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申請、延期、變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2)營業執照和采礦許可證(復印件);(三)各類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四)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清單;(5)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批準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六)經考核合格的礦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證明材料(礦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持有省級以上煤監機構頒發的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省外持有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須提供原件核查,本人作為礦長簽署的任命書);(七)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證明材料(同工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至少三份);(八)從業人員通過安全生產教育考試的證明材料;(九)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供);(10)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十壹)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文件(須提供省級煤炭管理部門上壹年度的批準文件);(十二)礦山災害防治計劃;(13)煤礦井下通風系統圖;(14)露天煤礦邊坡監測系統圖;(十五)礦山救護隊建立檔案或與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的救護協議。(十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內無事故或報告證明;(十七)兼並重組主體企業的地區公司現場驗收意見;(十八)產煤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的現場檢查意見。二、審核程序(壹)申報煤礦按規定要求向煤炭公司提交相關材料;(2)整合煤礦按要求經地區公司總經理審核簽字後向煤炭公司提交相關材料;(3)公司組織人員審查相關資料,並根據情況對投標煤礦進行現場審查;(4)公司對通過審核的申請出具審核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作出不予審核的書面決定,並說明不予審核的理由。(5)對符合條件的煤礦,由公司安監部門牽頭進行煤礦招標,並上報河南煤監局。三。相關要求(1)各單位應設立負責此項工作的部門,並指定負責人。煤炭公司的安全監察部門負責這項工作。(2)各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前6個月,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有效期前4個月報煤炭公司,有效期前3個月由公司報河南煤監局;(三)嚴格標準,嚴格把關。各地區公司、礦山通過驗收時,要嚴格檢查程序和有關標準,按照“誰檢查驗收,誰檢查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組織驗收。凡發現驗收審核不嚴,私自放寬標準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四)處罰因人為因素導致安全生產許可證不能按期辦理的,將追究單位主體責任。附:煤礦提供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資料及說明。2012年4月23日,煤礦提供了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及說明1,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說明(壹式三份):主要負責人為礦長(有安全資格證);生產日期壹欄為空;調試驗收單位填寫竣工調試驗收單位,填寫驗收批準文號,並提供竣工驗收批準文件供核查;在礦意見欄中,應明確寫出主要負責人的意見(同意上報);礦井的核定生產能力應與采礦許可證相壹致;如果該礦不屬於企業情況欄中的公司,則不填寫此欄。有公司的,填寫公司意見,加蓋公司印章。自評表的背面,除了露天煤礦,全部合格。2.采礦許可證正本和副本的說明:要求彩色打印。3.各類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說明(復印件):各類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煤礦企業負責人(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副職(五崗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通風防瓦斯、生產、機電、調度、地質測量、防治水機構);區(隊)班(組)長安全責任制;煤礦企業必須制定各工種(安全檢查員、班組長、安全監測監督員、瓦斯檢查員、井下爆破工、火工品管理員、信號工、井下電鉗工、水泵司機、主要通風機操作工、提升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采煤機(掘進機)司機、煤礦瓦斯抽放工、煤礦防突工、井下探放水工、采煤機工、掘進工、巷道維修工)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煤礦井下入井體檢制度和人員清點制度、煤礦領導制度、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制度、網上事故統計報告制度等。 煤礦領導帶班制度的制定應符合《煤礦領導帶班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總局令第33號)的要求,並註明煤礦領導每月帶班次數的要求。上述要求提供了詳細信息。4.作業程序清單說明:煤礦企業必須設立安全檢查員、班組長、安全監測監督員、瓦斯檢查員、井下爆破工、火工品管理員、信號工、井下電氣鉗工、水泵司機、主要通風機操作工、提升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采煤機(掘進機)司機、煤礦瓦斯抽放、煤礦防突、煤礦井下探放水、煤礦工和掘進工。5.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安全管理機構應設置安全、通風防瓦斯、生產、機電、調度、地質測量、防治水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安全、通風和防水部門必須是單壹部門,不得與其他部門合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9人。6.礦長、分管安全、生產、技術、機電工作的副礦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提供5名礦長的安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再培訓欄、變動欄(如有)復印,其中壹欄不裝訂,單獨提供。提供分局五崗礦長安全資格證的證明(復印件兩份,壹份未裝訂,人事培訓部需要)。提供數名中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7.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證明材料說明:提供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復印件、特種作業人員電子表格和文本表格。人事培訓部提供標準格式的電子表格(見附件1)。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復印件和電子表格文本應與本須知第6項內容裝訂在壹起。仔細核對所提供表格中的內容,尤其是證件號碼是否與操作資格證壹致。8.員工通過安全生產教育考試的證明材料說明:提供兩張員工合格試卷和員工通過安全生產教育考試的成績單。9.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說明:需提供工傷保險費行政事業性收費發票復印件。10.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說明:(1)。安全評價報告的日期應當在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受理前四個月內。(2)、第壹章第三節建設項目概況、第四節礦井概況、第五節煤礦生產概況應根據煤礦建設項目情況(水平劃分、井筒特征、井底車場及運輸大巷、采區布置、采煤方法、通風、排水、提升運輸、照明、通訊系統及供電系統、通訊系統、瓦斯檢測、監控系統、消防及抑塵系統等。詳細介紹礦井概況(地理氣象、地層、井田地質構造、煤層及煤質、水文地質條件、其他開采技術條件、礦井儲量及服務年限、礦井開采歷史及周邊礦井)、礦井開拓方式及生產系統。(3)第三章安全管理評價、第四章安全設施“三同時”評價、第五章“安全生產合法性評價”,應說明滿足安全專篇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評價結論合格。(4)第六章生產系統及輔助系統中,各章節的評價應包括:煤礦安全專篇設計的總體要求,煤礦現狀的詳細介紹,評價分析及評價結論,評價結論應明確,說明符合安全專篇設計要求,評價結論合格。(5)第9章綜合評價結論應清晰、簡單明了,總體結論合格。說明“三同時”手續完備,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礦井安全設施符合“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安全專篇”要求,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滿足竣工驗收條件,評價結論為合格。(6)對2009年8月27日前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礦井,提供的安全設施驗收評價表應與《煤礦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基本表》壹致,安全設施驗收評價表各子項應合格,表中各子項的設計內容應寫清楚。安全設施現狀必須符合設計,符合設計或大於設計要求。對於2009年8月27日後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礦井,提供的安全設施驗收評價表與《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範》(AQ1055-2008)中的《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條件竣工驗收表》壹致。不再提供與《煤礦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基本表》內容壹致的安全設施驗收評價表。(7)礦山提供的反映礦山實際情況的井下對比圖、通風系統圖、采掘工程平面圖應加蓋評估公司公章。(8)評估報告附件:采礦許可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瓦斯等級鑒定批準文件、煤炭自燃傾向性鑒定和煤塵爆炸性鑒定批準文件、初步技術改造設計批準文件、初步技術改造設計安全章節批準文件、初步技術改造設計修改批準文件、初步技術改造設計安全章節修改批準文件、礦井聯合試運行批準文件。不要附加其他內容。11.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文件說明:需提供省級煤炭管理部門上壹年度或本年度出具的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文件復印件。12.礦井災害防治計劃說明:有本年度各類礦井災害防治計劃,必須是本年度的,包括礦井五大災害,內容符合礦井實際情況。13.龔景煤礦通風系統圖、井下對比圖、掘進工程平面圖說明:要求提供標準通風立體示意圖,以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給評估公司蓋章,在圖紙上蓋章;通風系統圖和通風立體示意圖要標註防爆設施,采掘工程平面圖要標註風流方向,圖紙盡量大,便於學習。上下井對比圖應標明上下井和周圍礦井的實際情況。井下巷道條件的各種圖紙(包括水文地質)應壹致,反映井下的實際情況。14.組建礦山救護隊的文件或與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的救護協議的說明:組建救護隊的批準文件或與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的救護協議必須是當年的,且在申辦期內有效。15.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價、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說明:礦山和地面鍋爐、壓力容器和爆破器材、電力設施、木材坑五大災害的檢測、評價、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有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整改指令。提供應急預案已在相關部門備案的證明。1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應急預案相關部門已備案的證明。65438+ 18.征求意見說明:由行政受理大廳出具,要求市煤炭安全監管部門蓋章簽署意見。65438+2009年8月27日前,煤礦安全設施條件竣工驗收的,應提供《地方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基本表》,表中所有子項合格。表中各分項設計內容應寫清楚,安全設施現狀必須符合設計,與設計壹致或大於設計要求。所有驗收內容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有分公司蓋章。20.礦井水文地質報告說明:煤礦企業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地質勘探單位查明井田水文地質條件,編制礦井水文地質報告,提供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和礦井充水圖,必須對整個井田進行地面物探,有物探報告,附地物探測點圖和物探成果,查明采空區情況, 礦區老窯和積水,全井田無補充水文地質勘探,通過收集整理資料進行編制。 21.井下物探和鉆孔探水記錄說明:最近壹個月的井下物探(DC超前探測技術)和鉆孔探水記錄需要礦長簽字。22.機電設備清單說明:設備部要求標準格式(見附件2)。註意,所有井下機電設備都要求有安全標誌,且必須填寫安全標誌編號。安全標誌編號可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查詢服務欄查詢。在是否檢測壹欄中,註意到只有以下設備省份進行了檢測和檢驗,要求在檢測或檢驗後填寫。1多繩摩擦提升機2單繩纏繞式提升機3提升絞車4提升鋼絲繩5帶式輸送機6主要載荷檢測7煤礦主要通風系統8礦井通風阻力測量9主要排水系統10礦井空氣壓縮機11光學幹涉儀12便攜式熱催化甲烷檢測報警器13煤礦風速儀14低濃度載體催化甲烷傳感器15高濃度熱導甲烷監控系統升級檢驗資質報告說明:要求有資質的單位每年進行檢驗。24.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說明:應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中體現。如果在報告中沒有反映,負責辦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地方安全管理機構需要出具具有認證效力的材料。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規定提取。符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加強煤炭生產安全費用使用管理和監督的通知》(洛鳴2005168號)的規定,需要有上年煤炭產量和實際安全費用的提取和投入 且當年計劃和投標截止時間內實際安全費用的提取和投入應由當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蓋章。 25.制定職業危害預防計劃、職業危害預防措施和綜合防塵措施,建立粉塵檢測制度,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說明:關於勞動防護用品:工人配備礦燈、自救器、安全帽、防塵口罩、防護服、防護鞋等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符合安全標準。26.《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說明: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批。27、提供礦井幻燈片的演示格式(後綴。ppt)來介紹電子版。註:提供標準模板,見附件3。煤礦按照標準模板制作,幻燈片中的內容按照驗收評估報告的內容填寫。模板格式和內容形式是嚴格的,不應更改。只能根據驗收評估報告填寫,不允許礦山自行填寫。不需要提供文字版,不需要制作光盤。28.補充材料(另裝訂):自2004年《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及總局、國家局提出的相關“六大體系”、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領導帶班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總體描述:1、技術改造初步設計安全專篇批復、技術改造初步設計安全專篇修改批復、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地方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基本表、安全評價報告內容要認真核對,做到幾比壹和材料整體壹致。如礦井瓦斯等級和煤炭自燃傾向性的鑒定是否符合煤塵爆炸性、水文地質條件、其他開采技術條件、礦井開拓方式、礦井進風量、井筒特征、主要巷道斷面、水倉容量、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主要提升機、主要排水泵、空氣壓縮機、自救裝置等安全要求。2.以上提供的材料中,裝訂要求如下:第壹卷:2、5、9、11、14;第二卷:項目3、4和12;第三冊:第6、7、8項;第四卷:項目15和16;第五冊:17、24、25項;1、13、23項不綁定;編號10、18、19、20、21、22、26、28分別裝訂成壹冊。附件1:煤礦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時特種作業人員材料上報格式為excel表格格式,另行提供。附錄2:機電設備清單格式,單獨提供。附件3:礦山介紹幻燈片格式模板,電子版,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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