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補貼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居住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單體建築面積小於144平方米或者套內面積小於120平方米;
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契稅征收標準65438+同級別土地上商品房平均成交價格的0.2倍。
契稅補貼申請通過後,補貼將在15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申請人的銀行卡上。契稅補貼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體建築面積小於144平方米或者套內面積小於120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契稅征收標準65438+同級別土地上商品房平均成交價格的0.2倍。
2021契稅補貼最新規定有哪些調整?
1.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居民住房需求、企業改制和災後重建,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2.夫妻雙方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無需繳納契稅,外國駐華使領館、國家駐華代表機構承擔土地、房屋權屬,無需繳納契稅。
3.新舊契稅法公布的契稅參考值沒有變化,都是3%~5%。各省市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契稅稅率。我國現行的契稅實行了優惠政策,大部分城市實行的契稅在1% ~ 3%之間。新的契稅法並沒有提到要取消契稅優惠。
商品房契稅收費標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商品房契稅收費標準為3%-5%。當然,具體征收標準要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針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確定不同的稅率。但符合相關條件的,予以減免;
2.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3.對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壹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第二套住房(暫時不適用北上廣深,按3%的稅率征收);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契稅: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的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用地和房屋的權屬繼承;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擔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等用地和房屋的權屬;
(3)承擔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
(5)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方式繼承土地、房屋的所有權;
(六)依法應當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繼承土地、房屋權屬;
5.在下列情況下,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1)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土地、房屋,重新承擔土地、房屋權屬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損失的,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於2020年8月11日正式通過,並將於2026年9月1日實施。
1,契稅繳納新規定。契稅2021新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房屋所有權轉移,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2.新規規定了契稅的繳納時間。契稅為2021,新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在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其他證明的當天;
3.關於擴大契稅免征範圍的新規定。契稅2021年,夫妻轉移所有權、子女繼承不動產新規免征契稅;同時契稅為2021年。新規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方式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的,免征契稅。2021契稅新規相比之前的文件,對不動產的影響更具有合法性,更有利於執行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