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學校政教處有哪些規章制度?

學校政教處有哪些規章制度?

學校校園規章制度(1)總規1。學生必須遵守校園管理制度,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講究文明,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愛勞動,營造整潔、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2、進出學校應遵守門衛制度,主動接受門衛管理。3、禁止飲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喧嘩,樹立良好的道德風氣。4、愛護校園公共設施,不準在門、窗、桌椅、墻壁的公告牌上亂塗亂畫,損壞應予賠償。5.住校生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未經同意,學生不能留在宿舍,普通學生不能進入宿舍。6、教室是上課、自習和其他教學活動的重要場所,必須保持整潔和安靜。學生進入教室學習時不得穿背心、短褲和拖鞋。7、隨時保持教室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8.未經允許不得將相關娛樂工具帶入教室。9、節約水電,老師不要經常關燈,廁所不要經常關水,教室裏不要私自用電。(2)衛生系統1,教室衛生:先灑水後掃地;教室內外地面幹凈;講臺、課桌、凳子幹凈,黑板用水沖洗;書桌和凳子縱橫對齊;把掃帚擺放整齊;把凳子(椅子)放在桌子下面;門窗幹凈;廢紙簍和碗是空的;掛抹布;把臉盆水桶收起來;天花板上沒有蜘蛛網,墻上沒有球印腳印,其他物品擺放幹凈整齊,沒有亂張貼。2.個人衛生:(1)著裝整潔,簡單大方,提倡穿學生裝;註意儀容儀表,不穿拖鞋、背心、短褲或赤腳進入教室、辦公室、圖書館、閱覽室、電腦室、習題室。(2)頭發幹凈整潔,男生不留長發,男女生不燙發染發,少化妝少戴首飾,校園內不穿高跟鞋。(3)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澡換衣服,勤刷牙漱口;不喝生水,不吃不幹凈的食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4)保持環境清潔,不在樓下倒水,爭創“無垃圾”班。每個人都要自帶垃圾袋,對自己的垃圾負責。3.合同區的衛生:每班分配的合同區要求每天地面清潔,無大石頭、木棍、果皮、紙屑等雜物。所有樓層的廁所都要求幹凈。(3)班級體系1。學生不允許在課堂上從事妨礙教學的活動。2.鈴聲壹響,馬上坐在座位上等老師來上課。3.上課必須遵循以下程序:(上課)老師:班長:起立老師:好學生:好老師:請坐(下課)老師:起立老師:再見學生:再見老師:解散4。認真聽講,積極思考,適當做筆記,勇於提問,提問時正確舉手,對老師提出的問題勇於發表自己的看法。5、實驗課應按規定進行,註意安全,愛護設備。6.真的有事遲到的,要在教室門口立正,喊“報告”。只有得到老師的同意,他們才能進去。7、自習課不能擅自離開,不準嬉笑或做與自習無關的事情。(四)宿舍管理制度(1)宿舍紀律1,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睡覺。2.保證宿舍安靜。嚴禁在室內喝酒、賭博、打鬧、大聲喧嘩、吸煙、打架、在床上蹦跳。熄燈後,不準說話、唱歌或做任何與睡眠無關的事情(跳門、玩耍、借東西等。).3.不允許私自進入他人宿舍(男生),不允許男生進入女生宿舍,不允許將校外人員和普通學生帶入宿舍。4.禁止滑冰、跳舞、燃放鞭炮等。在宿舍或走廊,不要踩在墻上。5.未經班主任同意,不得周日上學、周五放學,上課時間(自習、鍛煉、勞動或其他集體活動)不得在宿舍逗留。6、未經班主任或管理人員同意,不亂塗亂畫,不在墻上釘釘子,不往窗外、樓道樓梯倒水,亂扔廢棄物。7、愛護公物,註意安全,嚴禁在室內用火(蠟燭、油燈)和用電。8.寢室長對本寢室負責,其他成員要服從管理。9.宿舍每天必須及時上鎖,由宿舍負責人負責鑰匙的管理。不允許任何非法形式進入宿舍。(2)宿舍幹凈整潔1,墻壁無蜘蛛網、鞋印和球印、塗鴉痕跡、張貼。2、門窗、地面清潔,無貝殼、紙屑等雜物,無積水。3、床幹凈整潔,衣服疊放整齊,被子疊放整齊,統壹放在右邊床頭。4.物品擺放統壹,桌面整潔,水盆擺放統壹,毛巾擺放統壹,碗、飯盒、暖水瓶、菜鍋、米袋擺放統壹,鞋子擺放統壹在床中間,衛生清潔工具擺放統壹在門後。5.宿舍按值日表值日,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在時必須替換值日生。6、門前無雜物,無積水。7.不要在樓下倒水。女生不允許在宿舍洗衣服。(5)食堂系統1,中餐排隊,教室門口排隊,通往和留校的道路兩列整齊。2.遵守用餐時間,不要早早在食堂門口喧嘩。3、自覺在窗口購買食品和大米,不要插隊。4、保存食物,剩菜必須放在指定的容器內。5、尊重工人,尊重他們的勞動,買菜買水服從指揮,不頂撞和無理取鬧。6.如有意見,可向食堂管理人員或學校總務處反映。(六)體育鍛煉系統1。必須參加學校統壹安排的體育課、課外體育活動、早操、眼保健操和各種體育比賽。2、嚴格執行體育課公約。3.參加早操要安靜快捷,在教室門口排隊,有序進入教室,有序退出。只有妳把它們帶到教室裏,妳才能溶解,才能把兩個練習做到位。4、參加體育鍛煉,既要努力又要適度,既要勇敢又要細心,註意安全,防止意外。(7)組隊系統1。隊伍集合前,各班要排隊清點人數。2、進場要有序,有序進場,有序離場,不要擁擠。3.開會時保持安靜,做好筆記,不要談笑、吃東西、亂扔東西、中途離開等。(八)勞動制度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從勞動中培養熱愛勞動的美德。2.工作時服從指揮和安排,保質保量完成任務。3、愛護勞動工具,珍惜勞動成果。在工作中發揚團結協作的精神。4.工作時註意安全。(9)安全制度1,舉止文明,禁止打罵他人;不要和校外道德不好的人交朋友,不要讓校外的人打我們的學生;不要攜帶管制刀具(匕首、三角刀、彈簧刀等。)或者槍械。2.禁止擅自爬跳窗戶(班主任必須在場打掃)、圍欄、校門,禁止爬滑樓梯、欄桿、樹木、懸崖。3.嚴禁參加對人有害的活動,如玩具槍、飛鏢、彈力紙等。,以及參加校內體育、生物實驗時註意安全,如單雙杠、鉛球、標槍、滑冰、滑板及相關實驗,遠離校內危險設施並告知相關老師。4.禁止將籃球、排球、足球帶入教室,禁止未經允許在教學樓內開展各種活動:玩任何球類遊戲及其他危險遊戲(如打雪仗)。5、嚴禁在樓梯、走廊、人群集中處起哄、推搡。6.註意飲食衛生,不購買、不食用黴爛等不潔劣質食品,不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物品(電器、藥品等。).7.未經班主任同意不能在上學時間離開學校,未經家長同意不能在放學時間獨自外出。8.住校生如發現宿舍有問題,應及時向老師反映。熄燈後,住校生不得離開宿舍晚歸或在別處逗留。9.未經老師允許,禁止在校園內(特別是教學用房和學生宿舍)用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校園內嚴禁擅自用電。10.禁止未經組織在江河、池塘、水庫遊泳、洗澡。11.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上學或放學回家途中騎車註意安全,遵守靠右騎原則,不攀爬、不拖行車輛,不甩手,不超速、強行停車,過馬路走人行橫道,過國道做到“壹停二看三通過”。不要在道路、橋梁上玩耍,不要乘坐超載、無牌車輛。中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12、特殊時期(學校施工、暴雨山洪、山體滑坡、停水停電、火災、流行病等。)由學校另行規定。(10)考試系統1。聽從監考老師的指導,認真對待考試。2.考前做好充分準備,準時進入考場,坐在規定位置,在規定時間交卷。3.考試桌上只允許放文具用品,只允許用藍黑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答題。4.保持安靜,獨立思考,不以任何形式作弊。5.論文不清楚就舉手問,不要私底下說。6.任何形式的欺騙都應該根據情節的嚴重性受到懲罰。附:任何形式的作弊都是指說話、傳書傳紙條、劃課桌、換地方、換卷子、偷看等等。(XI)獎懲制度(壹)獎勵1。符合以下條件者給予獎勵:1,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思想品德、學習成績、體育、科技、藝術等方面表現突出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利益,敢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3.大公無私,助人為樂,尊老愛幼,不昧收錢,都有社會影響。4、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有重要貢獻者。5.還有其他高級演員。二、獎勵方式1,口頭表揚。2.通報表揚。3.獲獎證書、獎品、證書、獎章和獎學金。4.授予“三好學生”、“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班幹部”、“積極分子”、“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5、報上級部門給予獎勵。凡受獎勵者,均應記入學生檔案。(二)處罰1。凡違反國家法律、小學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二、處分方式:1、公開點名批評(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給予全校公開點名批評。(1)不努力學習,經常曠課(兩次練習,集體活動等。),經常不交作業。(2)擾亂課堂秩序,破壞課堂紀律。(3)不聽老師正確的批評教育,故意頂撞,態度傲慢。(4)蔑視學校規章制度,明知故犯。(5)損壞公物,在布告、公告欄、黑板報。⑥故意破壞學校綠化。⑦進入未成年人不宜的場所。⑧其他未列出的違規行為。(2)公開點名批評可由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提名,政教處核實,公開點名批評,學校備案。(3)公開點名批評不撤銷,公開點名批評3次後給予警告。2、警告(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給予警告。(1)同學關系不和諧,矛盾重重,產生糾紛,首先引起打架。(2)學習非常認真,任意曠課達15次以上,多次破壞課堂紀律,影響教學秩序。(3)多次不聽老師正確的批評教育,態度惡劣。4考試作弊。⑤故意破壞綠化,情節嚴重的。⑥偷別人錢,敲詐勒索,搶劫。⑦多次進入未成年人不宜的場所。參與吸煙、飲酒、賭博等違法行為。⑨學生夜間在外逗留。⑩未列出的其他違規行為。(2)警告處分可由班主任提名、政教處核實、公開宣布、張貼、學校立案、記錄。(3)被給予警告處分的學生,如確有悔改表現並付諸行動,三個月後可由本人或班主任申請撤銷處分,經政教處同意後可予撤銷。3.嚴重警告處分凡被給予兩次警告處分的學生,經政教處核實後,可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學生。受到警告等嚴重處分的學生,確有悔改表現並采取行動的,可在三個月後由本人或班主任申請撤銷處分,經政教處同意後可予撤銷。嚴重警告處分由政教處審批,公開宣布、張貼,學校備案並記錄在案。4.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不良後果的學生,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包括記過、留黨察看、勸退、責令退學、開除學籍。(1)記過處分由政教處提出,學校行政委員會通過,校長公布。(2)留校察看處分由政教處提出,學校行政委員會通過,校長宣布,報教育局備案。(3)勸其退學、責令退學、開除學籍等。,由政教處提出,學校行政通過,教育局通識處批準,校長公布。5.對於犯錯誤的學生,學校要以熱心幫助為主,嚴格要求,謹慎處理,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處分適當,處分意見與我見面,允許我提出不同意見。(4)蔑視學校規章制度,明知故犯。(5)損壞公物,在布告、公告欄、黑板報。⑥故意破壞學校綠化。⑦進入未成年人不宜的場所。⑧其他未列出的違規行為。(2)公開點名批評可由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提名,政教處核實,公開點名批評,學校備案。(3)公開點名批評不撤銷,公開點名批評3次後給予警告。2、警告(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給予警告。(1)同學關系不和諧,矛盾重重,產生糾紛,首先引起打架。(2)學習非常認真,任意曠課達15次以上,多次破壞課堂紀律,影響教學秩序。(3)多次不聽老師正確的批評教育,態度惡劣。4考試作弊。⑤故意破壞綠化,情節嚴重的。⑥偷別人錢,敲詐勒索,搶劫。⑦多次進入未成年人不宜的場所。參與吸煙、飲酒、賭博等違法行為。⑨學生夜間在外逗留。⑩未列出的其他違規行為。(2)警告處分可由班主任提名、政教處核實、公開宣布、張貼、學校立案、記錄。(3)被給予警告處分的學生,如確有悔改表現並付諸行動,三個月後可由本人或班主任申請撤銷處分,經政教處同意後可予撤銷。3.嚴重警告處分凡被給予兩次警告處分的學生,經政教處核實後,可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學生。受到警告等嚴重處分的學生,確有悔改表現並采取行動的,可在三個月後由本人或班主任申請撤銷處分,經政教處同意後可予撤銷。嚴重警告處分由政教處審批,公開宣布、張貼,學校備案並記錄在案。4.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不良後果的學生,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包括記過、留黨察看、勸退、責令退學、開除學籍。(1)記過處分由政教處提出,學校行政委員會通過,校長公布。(2)留校察看處分由政教處提出,學校行政委員會通過,校長宣布,報教育局備案。(3)勸其退學、責令退學、開除學籍等。,由政教處提出,學校行政通過,教育局通識處批準,校長公布。5.對於犯錯誤的學生,學校要以熱心幫助為主,嚴格要求,謹慎處理,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處分適當,處分意見與我見面,允許我提出不同意見。
  • 上一篇:徐賢為什麽要出家?
  • 下一篇:個人藥品銷售工作總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