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完善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制,增強放貸信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探索簡單、客觀、可量化的盡職免責內部認定標準和流程,推動盡職免責制度的實施。加快建設全流程風險控制管理體系,提高小微企業識別、預警和處置貸款風險的能力。落實普惠小微貸款不良容忍度監管要求,優先核銷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積極開展政府與銀行擔保業務合作,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簡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
《通知》強調,要強化正向激勵和考核,激發放貸動力。各金融機構要牢固樹立服務小微企業的理念,在經營戰略、發展目標、機制體制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提高金融供給對小微企業需求的適應性。完善成本分擔和收益共享機制,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嵌入內部定價和傳導相關環節,提高精細化定價水平,促進普惠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進壹步完善差異化績效考核,強化政策效果評估應用,持續優化地方融資環境。
《通知》要求,做好資金擔保和渠道建設,夯實貸款基礎。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在總量和結構上的雙重功能,用好RRR降準、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小微普惠貸款等工具,不斷增加小微普惠貸款供給。科學制定普惠小微貸款年度專項信貸計劃,確保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全國性銀行要向中西部地區、信貸增長緩慢的地區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和行業傾斜。增加小微企業金融債券和資本補充債券發行,積極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多元化信貸資金來源。繼續完善普惠金融專營機制,探索形成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智能化的小額信貸服務模式。加強部門聯動,常態化多層次融資對接,提高融資對接效率,降低獲客成本。
《通知》明確,要推進科技賦能和產品創新,提高放貸水平。完善分層次分類的小額信貸服務體系,加強金融科技運用,合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拓寬小微客戶覆蓋面。加快企業相關征信應用,豐富特色金融產品,推廣主動授信、主動還貸模式,滿足小微企業靈活需求。發揮動產融資統壹登記公示系統、供應鏈票據平臺、應收賬款催收融資服務平臺作用,便利小微企業融資。充分發揮普惠性支持措施和針對性支持措施的合力,加大對重點領域和困難行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來,人民銀行深入開展提升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工程,不斷優化金融政策體系,強化傳導落實,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優化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2022年4月末,普惠小額信用貸款余額20.7萬億元,同比增長23.4%,增速連續36個月在20%以上。普惠小額貸款戶數51.32萬戶,同比增長41.5%,是2019年末的1.9倍。4月份,普惠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利率為5.24%,處於歷史較低水平。
下壹步,人民銀行將加強組織實施,宣傳解讀政策,加快落實壹攬子穩定經濟措施,督促指導各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通知》,努力打通長效機制“最後壹公裏”,切實提高小額信貸服務質量和效率,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通過穩定市場主體幫助穩增長、保就業、保基本民生。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動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長效機制的通知:敢貸、肯貸、能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長效機制(以下簡稱長效機制),努力增強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幫助穩定市場主體、就業創業、穩定經濟增長,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是堅持問題導向,深刻認識建立長效機制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小微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和創新的重要載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發展,要求金融系統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促進小微貸款明顯增長,信用貸款和首次借款人占比持續提高。近年來,金融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自覺提高政治站位,服務小微企業取得積極成效。但金融機構內生動力不足,外部激勵約束功能沒有充分發揮。“怕貸”和“不願貸”的問題依然存在。加強和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關鍵是全面提高政治性和以人為本性。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從制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平衡增加信貸投放、優化信貸結構和防控信貸風險的關系,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增、擴、降價,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穩定宏觀經濟市場,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是完善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制,增強放貸信心。
(1)優化完善盡職免責制度。各金融機構應通過建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搭建投訴平臺、加強宣傳等方式,探索簡單、客觀、可量化的盡職免責內部認定標準和流程,引導相關崗位人員盡職盡責,適當提高免責和減免比例。在有效防範道德風險的前提下,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符合監管要求的分支機構,可免除或減輕扣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責任。貸款風險發生後需要啟動問責程序的,要啟動盡職免責認定程序,開展盡職免責調查評估,認定責任。要通過案例指導和經驗交流,推動盡職免責制度的落實,營造盡職免責的信用文化氛圍。
(2)加快全流程風險控制管理體系建設。各金融機構要強化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加強貸前客戶準入和信用評估、貸中信用評級和貸款發放、貸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抽查,提高小微企業識別、預警和處置貸款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智能化貸後管理系統,通過大數據分析和多維度監測,及時掌握可疑貸款主體、異常資金流等企業風險點和信貸資產質量,有效識別和控制業務風險。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微企業貸款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異常情況監控,嚴禁編造套利套取貸款用途。
(三)完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各金融機構要落實小微貸款不良貸款容忍度監管要求。對於未超過容忍度標準的分支機構,在計提效益工資總額時,可不考慮或部分考慮不良貸款造成的利潤損失。優先安排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計劃,確保應審盡審。用好批量轉讓、資產證券化、重組轉型等處置方式,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處置質量和效率。對於長期不良貸款,力爭實現最佳處置。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可在各類考核中將不良貸款核銷和還原至普惠小微貸款增速和增量,鼓勵金融機構加快處置普惠小微不良貸款。
(四)積極開展銀行、政府、保險的業務合作。各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政府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隨借隨還”、“隨借隨還”批量擔保業務,減少重復盡職調查,優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深化“銀行+保險”合作,優化保單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合作業務流程,幫助小微企業融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政府融資性擔保機構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降低擔保率和反擔保要求,擴大小微企業覆蓋面,降低或取消盈利能力考核要求,依法及時履行賠付責任,適當提高賠付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為小額信貸業務提供風險緩釋。
第三,加強正向激勵和考核,激發放貸動力。
(5)牢固樹立服務小微商家的理念。各金融機構要切實增強服務小微企業的自覺性,在經營戰略、發展目標、機制體制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結合小微企業需求不斷改進金融服務,增強金融供給對小微企業需求的適應性。進壹步優化信貸結構,逐步改變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國有企業的傳統偏好,扭轉“靠大戶”傾向,減少超過合理融資需求的長期信貸和過度信貸,配置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6)優化提升貸款精細化定價水平。各金融機構要繼續完善成本分擔和收益共享機制,加大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幅度,調整優化經濟資本占用計量系數,加大對小微業務的傾斜支持力度。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嵌入內部定價和傳導相關環節,統籌考慮微觀市場的資質、經營狀況、擔保方式和貸款期限,提高精細化定價水平,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步下降。適當下放貸款定價權限,提高分行金融服務效率。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和地區的小微企業,鼓勵分階段實施更加優惠的利率和服務收費,降低罰息,減輕困難企業負擔。
(七)完善差異化績效考核機制。各金融機構要進壹步加強績效考核指導,優化考核指標體系,降低或取消對小微業務存款、利潤、中間業務的考核要求,適當提高信用貸款和首次借款人的指標權重。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與分支機構考核掛鉤,作為薪酬激勵和考核的主要依據。合理增加專項激勵工資、營銷費用補貼、業務創新獎勵等配套供給,鼓勵小微客戶發展和產品創新。抓好考核目標的分解落實,確保各項保障和激勵政策及時兌現,充分調動分行和壹線員工的積極性。
(八)加強政策效果評估和運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認真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價,推動金融機構將評價結果納入分支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調,推動各地因地制宜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與財政獎補掛鉤。繼續開展區域融資環境評價,完善評價體系,加強評價結果應用,促進地方融資環境持續優化。
第四,做好資金保障和渠道建設,夯實能貸基礎。
(9)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各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RRR降息釋放的長期資金和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提供的資金,優先將新增信貸資源投向小微企業。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用好普惠性小額信貸支持工具,推動金融機構不斷增加普惠性小額信貸供給,發放更多信用貸款。繼續監控延期貸款和萬能小額貸款的質量,密切關註延期貸款的期限和信貸資產質量的變化。
(十)繼續增加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各金融機構要圍繞普惠性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目標,科學制定普惠性小微貸款年度專項信貸計劃,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將信用貸款和首貸計劃分開,加強監控管理,確保貸款專款專用。全國性銀行要將專項信貸計劃分解到中西部地區、信貸增長緩慢的地區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和行業。地方法人銀行新增可貸資金要用於為涉農和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確保涉農和普惠性小微貸款持續穩定增長。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及時調查了解轄內金融機構普惠性專項信貸計劃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加強監督和指導。
(十壹)拓寬多元化信貸資金來源。鼓勵金融機構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信貸資源。通過增加利潤留存和適當控制風險資產增速來增加內生資本補充。繼續支持中小銀行發行永續債和二級資本債,配合有關部門引導地方政府用好新增專項債務額度,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鼓勵資質相對較好的銀行通過股權市場融資,增加外資補充。金融債券余額管理試點銀行應在年度審批額度內合理安排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嚴格規範募集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及時安排當地法人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和資本補充債券的需求,做好輔導和溝通工作,提高發行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獎勵和補充當地法人銀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
(12)提升小額信貸專業服務能力。各金融機構要以增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效金融供給為重點,繼續完善普惠金融中的專營機制,加強渠道建設,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探索形成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智能化的小微金融服務模式。繼續推進普惠金融服務網點建設,有序拓展小微業務營銷和貸後管理功能,適當下放信貸審批權限。加強跨線聯動,做好小微企業賬戶、結算、咨詢等服務,促進多元化融資。
(十三)定期開展多層次融資對接。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金融機構要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的合作,通過線下主動拜訪、線上服務平臺、行業主管部門等方式暢通銀企對接渠道,提高融資對接效率,降低獲客成本。積極與各類產業園區、創業服務中心、企業孵化基地、協會、商會開展業務合作,按主體、按產品搭建具體對接場景,為不同類型的小微企業提供針對性的金融服務。持續跟蹤監測小微企業融資情況,動態優化政策措施,快速準確響應小微企業融資需求。
五、推進技術賦能和產品創新,提高信用水平。
(14)完善分層次分類的小額信貸服務體系。開發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要加強放貸資金的規範管理,確保用於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圍繞核心企業創新供應鏈金融模式,探索為上下遊小微企業提供直貸服務。全國性銀行要發揮“頭雁”作用,充分利用網點、人才和技術優勢,有效滿足小微企業對綜合金融服務的需求,提高融資的可獲得性和便利性。地方法人銀行要強化支農導向,將小額信貸增量與保險改革結合起來,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形成有特色的產品和服務模式,重點支持縣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
(十五)加強金融科技運用。各金融機構要深入貫徹落實《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銀發[2021]335號),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強組織人員保障,有序推進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作用,合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拓寬小微客戶覆蓋面。集中行業和區域資源構建數字化獲客渠道,拓展小微金融服務生態場景,提升批量獲客能力和集約化業務運營水平。優化企業網銀、手機銀行、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和業務流程。,並為小微企業提供在線測算、快速貸款申請、網絡借貸等服務,提升客戶的融資便利性。科技實力較弱的中小銀行,可以通過與大銀行、科技公司合作,提高數字化水平,增強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
(十六)加快企業信用信息應用。各金融機構要深入挖掘自身金融數據和外部信息數據資源,發揮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作用,做好小微企業精準畫像。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依托地方征信平臺建設,按照數據“可用、不可見”的原則,在確保原始數據不出域的前提下,進壹步推動地方政府部門和公共事業單位的涉企信息向金融機構和征信機構共享。引導市場化征信機構運用新技術,改進信用評估模型,創新征信產品和服務,加強征信供給。加快“長三角征信鏈”、“珠三角征信鏈”、“京津冀征信鏈”的推廣應用,促進跨域、跨區域的征信互聯互通。
(十七)豐富特色金融產品。各金融機構要根據小微企業生命周期、行業、交易場景和融資需求等特點,持續推進信貸產品創新,合理設定貸款期限,優化貸款流程,繼續推廣主動授信、主動還貸的模式,滿足小微企業的靈活需求。通過續貸、年審等方式,豐富中長期貸款產品供給。依托核心企業,優化產業鏈上下遊小微企業融資結算等金融服務,積極開展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動產質押融資等權利業務。發揮動產融資統壹登記公示系統、供應鏈票據平臺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作用,拓寬抵質押物範圍,便利小微企業融資。
(十八)加大對重點領域和困難行業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要繼續加大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制造業等領域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支持培育更多“專精創新型”企業。深入研究個體工商戶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投入,為個體工商戶發展提供更多金融服務。鼓勵對符合信貸條件但未註冊的個體經營者進行融資支持,激發創業動力。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高新市民在創業、就業、教育等領域的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金融機構要做好疫情防控困難行業的金融服務和支持工作,加強與商務、文化、旅遊、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普惠性支持措施和針對性支持措施的合力,幫助企業脫困,避免行業限貸、限貸、停貸。
六、強化組織實施,推動長效機制建設取得實效。
(十九)加強政策解讀宣傳。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政策宣傳解讀,豐富宣傳形式,增加宣傳頻率,擴大宣傳範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和線上線下融資服務平臺,積極向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推送金融支持政策、金融產品和服務。充分利用人民銀行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等渠道交流經驗,宣傳典型案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十)加強工作落實。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明確分管負責同誌、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要切實發揮主導作用,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稅、交通運輸、商務、文化旅遊、市場監管、銀行保險監管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機構長效機制建設的監測監管。各金融機構要履行主體責任,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認真梳理總結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遇到的困難和典型經驗,打通長效機制落實的“最後壹公裏”。全國性銀行於2022年6月底前將實施細則、牽頭部門及其負責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送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