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學生提升計劃”文件,城鎮“雙壹流”高校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來我市企業工作滿5年,在楊購買首套自住型商品房的,5年內分別給予654.38+0.5萬元、20萬元住房補貼。
二、申報的範圍和對象
單位要求
各類企業在揚中依法註冊、納稅、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人才條件
1.2021 6月4日後首次就業於陽;
2.城鎮“雙壹流”高校全日制博士、碩士學位;出國留學並取得國內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學位,就讀院校為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學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必須在本市企業就業;
3.與企業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第三,購買住房的要求
補貼申請人的人才購買的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首套自住商品房。“首套自住型商品住房”認定為購買申請購房補貼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前,在本市無不動產登記、交易記錄和商品住房有效網簽記錄的住房,按照規劃用途判定為住宅;
2.已繳納契稅,辦理了產權證;
3.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2021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4日,購買首套自住型商品房時間為首次繳納社會保險之日起5年內;
4.房子位於揚中市;
5.簽購房合同的人自己必須有這個人才。
第四,補貼標準
1.“雙壹流”高校、海外世界前200強高校、鎮內高校全日制博士學位,補貼20萬元,分5年發放,每年4萬元;
2.“雙壹流”高校、海外世界前200強高校、鎮內高校全日制碩士,補貼1.5萬元,分5年發放,每年3萬元。
動詞 (verb的縮寫)復審申請
聲明。住房補貼由人才單位統壹申報,申報期為每年1至11。提供的材料:揚中市人才住房補貼申報表、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承諾書、人才身份證、畢業證、人才所購房屋買賣合同、契稅完稅證明、不動產權證書、人才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
初步檢查/檢驗
1.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獲得交易主管部門的授權後,負責對不動產登記交易進行審查。主要內容為網簽合同簽約人和不動產權利人身份、首套房認定、交易時間核實。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人才條件、本市範圍內工作起止時間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情況進行審核,根據初審情況綜合判斷是否受理。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告知人才不符合錄用條件。對符合驗收條件的,完成驗收。
支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申請材料,審核確定人才補貼額度,同時對繼續補貼購房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資格進行審核和公示。
分發
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市人力資源部門將補貼金額劃撥到人才本人的社保卡中。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1.申請購房補貼必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型商品房前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要求。
2.首套自住型商品房包括人才通過市場行為購買的二手房。
3.次年發放購房補貼前,需對續發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停止發放。
4.住房補貼申請人在本市範圍內變更工作單位的,應當與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在6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險,新用人單位重新申報,否則停止補貼。
5.申報企業應具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申報時被列入“失信懲戒”或“黑名單”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不得為其職工申報補貼。如出現上述情況,已申報審批的補貼將停止發放。
6.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個人,責令退回已發放的全部補貼,並取消《揚中市實施“只聚江州”助力產業強市的若幹意見》中其他補貼的申報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企事業單位,壹經查實,依法追究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7.受理部門:揚中市人才服務中心,電話:0511-88351071。
8.本細則自2021年6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揚中市人才辦、揚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下載申請表:申請表、通知書、承諾書等。對揚中惠陽和鞠揚計劃的各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