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財產贈與。
近年來,許多家庭甚至在擁有壹套自住住房的基礎上購買了多套房產。從投資的角度看,無可厚非,但在家庭的代際更替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財富的傳承,尤其是房產的分配。這個問題處理不好,不利於房地產的有效利用,也不利於家族財富的傳承和家庭和睦。
那麽,房產繼承中常見的法律問題有哪些?以下10可以參考。
01
什麽是房屋繼承?
所謂房屋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財產歸其遺囑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產權才可以繼承。發生繼承時,如有多個繼承人,應根據遺囑及相關法律法規對財產進行分析,並向主管部門出示原財產證明、遺囑等材料,辦理過戶手續。
有壹些財產是不能繼承的,包括: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屋、違章搭建的房屋、超過最長保護期限的財產、生前已經贈與且生前未被撤銷的財產。
02
房子繼承是什麽時候開始的?
遺產繼承在死者死後開始。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要實現遺囑繼承權,必須有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且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否則不發生遺囑繼承關系。
如果父母健在,他們的房產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把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03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房產的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配。
繼承的第壹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如果配偶壹方死亡,第壹繼承人是在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此時,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但被繼承人的父母在繼承後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從其父母處繼承相應的份額。此時,未亡配偶對遺產的所有權是不完整的。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實現財產繼承登記,需要繼承人和兄弟姐妹簽署放棄繼承聲明。當然,也可以將有權利的繼承人同時登記為財產所有人。
04
財產繼承有必要立遺囑嗎?
除了法定繼承,還有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於公民的財產繼承,如果在財產所有權之前就有遺囑,只要遺囑合法有效,就必須按照遺囑繼承,而不是法定繼承。
所以對於房產的繼承,最好提前立遺囑,避免繼承混亂。
05
如何設立有效的遺囑?
有效的遺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法律主體、法律客體、法律內容和法律形式。
主體
立遺囑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精神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遺囑的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由立遺囑人本人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是代寫遺囑,也必須由本人簽名,並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
目標
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處分他人所有或者遺囑人全部所有的財產,遺囑部分或者全部無效。
內容
遺囑不得剝奪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遺囑可以分為五種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書面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06
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妳們有同樣的繼承權嗎?
繼承法中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在不動產繼承中,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享有相同的繼承權。
07
孝順程度影響遺產分配嗎?
現實生活中,每個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或多或少都有。老人去世後,履行了贍養責任的子女和未履行贍養責任的子女之間,往往會因為房子等遺產的分配而產生重大分歧。
根據繼承法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
08
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第十條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
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權不屬於公民個人,也不屬於遺產範圍。農村集體經濟成員對宅基地沒有所有權,但有使用權。由於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村民所有,可以繼承,根據“地隨屋走”的原則,房屋的使用權和房屋所在的宅基地是繼承的。
不動產權不僅包括房屋所有權,還包括土地使用權,即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城市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09
房屋繼承指的是什麽原則?
遺產的分割應堅持兩個原則:有利於生產生活的需要;而不損害房產的效用。不適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占有的方式處理。因為房產屬於不應分割的遺產,如果強行分割會導致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者給生活帶來不便。
第壹種方法是采用折價補償的方法。壹般屬於住宅使用人或生產經營者,按照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
第二種方法是采用* * *的方法,分為兩種形式:* *同* * *和按份額* * *兩種。* * *與* * *相同的是繼承人平等享有房屋遺產的所有權,不分份額,繼承人按份額占有房屋遺產,按各自份額享有權利。
10
財產繼承人之間有矛盾怎麽辦?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財產繼承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因為涉及到感情和親人,往往很難處理。至此,明確法律權利及其背後的真相,處理繼承問題,才能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