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或者誹謗的,應當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被誣告、誹謗的壹方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
(1)承擔精神損失費。被誣告、誹謗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被誣告、誹謗的人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恢復名譽的成本。被誣告、誹謗的當事人為恢復名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誣告、誹謗人承擔。
(3)賠償其他損失。被誣告、誹謗的當事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被誣告、誹謗的人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行政責任:誣告、誹謗他人,不構成犯罪的,承擔行政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惡意誹謗、誣陷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刑事責任:構成誹謗罪、誣告罪的,誣告、誹謗的人也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誹謗罪。誹謗他人,嚴重損害他人名譽,情節惡劣的,可構成誹謗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1,誹謗罪的客體要件,誹謗罪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刑事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2.誹謗罪的客觀要件。在犯罪客觀方面,誹謗罪表現為行為人捏造並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3.誹謗罪的主體要件。誹謗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誹謗罪;
4.誹謗罪的主觀要件。誹謗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散布能夠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損害他人名譽的有害結果,並希望這樣的結果發生。這個演員的目的是給別人抹黑。如果行為人將虛假的事實誤認為是真實的事實而傳播,或者以損害他人名譽為目的傳播某些虛假的事實,則不構成誹謗罪。
從上面可以看出,誣告、誹謗他人的人,如果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