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建設項目的任務和範圍壹般指的是什麽?

建設項目的任務和範圍壹般指的是什麽?

編輯本款1壹般規定

1.1根據國家計委、水利部《關於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水政[1992]7號),河道管理範圍內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進行防洪評價,並編制防洪評價報告。為適應防洪評價報告編制的需要,規範編制方法,保證編制質量,制定本導則。1.2本導則適用於全國河道管理範圍內對防洪有重大影響的大、中、小型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的編制。1.3防洪評價報告由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前編制。1.4評價報告內容應滿足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概述2基本信息3河道演變4防洪評價計算5防洪綜合評價6預防和補救措施1.5防洪評價報告中的基本數據應采用最新數據,可靠、合理、壹致,水文數據應經有關水文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缺乏基礎資料時,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防洪評價的需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測、水文等部門進行測量和收集基礎資料。1.6編制防洪評價報告時,應根據流域或區域內河道的特點和具體情況,采用適宜的評價方法和技術路線。對防洪可能有較大影響、有重要防洪任務或河段內有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設項目,應進行專題研究(數學模型計算、物理模型試驗或其他試驗等。).1.7防洪評價中,涉及其他專業時,除執行本導則外,還應滿足相應規範的要求。

編輯第2段概述

概述壹般應包括項目背景、評價依據、技術路線和工作內容。2.1項目背景項目背景應明確建設項目的地理位置、總體建設規模、項目前期工作概況以及委托防洪評價編制單位後防洪評價編制的基本情況。2.2評價依據評價依據應列出以下內容:1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2.相關規劃文件,包括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導線控制規劃、岸線規劃、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規劃。3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4.相關設計報告的審查意見和批準文件。2.3技術路線和工作內容說明評價報告采用的技術路線,包括采用的基礎數據、分析計算和試驗方法,簡述防洪評價的工作內容。

編輯這壹段的基本情況3

基本信息包括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所在河道的基本情況、現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設施、水利規劃及實施安排等。3.1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概況應介紹防洪評價相關涉河建築物的基本情況,包括以下內容:1涉河建築物的名稱、位置、建設用途。2.涉河建築物的建設規模、特點及防洪標準(校核設計標準對應的洪峰流量和水位、防洪標準及施工期對應的洪峰流量和水位)。3.涉河建築物的設計方案,包括總平面布置、結構型式、與河道堤防的連接方式、與其他水利工程的交叉或連接方式、河道管理範圍內土地和建築設施的占用等。4.涉河建築物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平面布置、施工交通組織、主要施工方法、臨時建築設計、工期安排、施工期防洪方案及防冰措施等。涉及河道管理範圍內取土棄土的項目,還應當包括施工取土棄土方案。3.2河道基本信息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內容:1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的自然地理、水系、水文氣象、社會經濟和工程條件。2河流剖面圖。水文、沈積物和氣象特征。4河流邊界條件。5.地形、地貌和河流地質。6 .現有防洪(排水)標準及相應的洪峰流量和洪峰水位(潮位)。3.3現有水利工程和其他設施3。3.1現有水利工程包括河流、堤防、水庫、涵洞、泵站等水利(防洪)工程的位置、規模、設計標準、設計水位、功能、特點和運行要求等基本信息。3.3.2 .其他設施包括橋梁、碼頭、港口、取水口、排水和航道整治的位置、規模、設計標準、設計水位、功能、特點和運行要求。3.4水利規劃及實施安排應簡要描述與防洪評價相關的水利規劃的內容及實施安排,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綜合利用規劃、防洪規劃、岸線規劃、河(口)整治規劃等。2.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具體規劃要求;3.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規劃和實施情況;4.建設項目運行期因實施規劃導致防洪形勢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編輯本段4河流演變

河流演變主要介紹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歷史演變過程和特點,分析其近期河床沖淤特征和河勢變化,闡明河床演變的主要特征、規律和原因,預測河流的演變趨勢。4.1河道歷史演變概況歷史演變過程應利用已有的分析成果,簡要描述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歷史演變過程和特點。4.2近期河道演變分析近期河道演變分析應以相關實測資料為基礎,分析河段深洪、灘、涵、岸線的平面變化、斷面變化及河床沖淤特征。4.3河流演變趨勢分析河流演變趨勢分析應根據歷史和近期的河流演變情況,結合水利規劃的實施安排,對河流未來演變趨勢作出定性或定量分析,包括平面變化、斷面變化、河床沖淤變化等。

編輯本段5防洪評價計算書

5.1壹般要求

5.1.1建設項目防洪影響的計算條件壹般應采用該河段現行防洪排澇標準或規劃標準、建設項目本身的設計(校核)標準和歷史最大洪水。對於沒有防洪排澇標準和防洪規劃的河段,應進行相關的水文分析計算。5.1.2對占用河段、影響行洪的阻水建築物,應進行回水計算。壹般情況下,可采用規範推薦的經驗公式進行計算;回水高度和範圍對河段防洪影響較大,應進行數學模型計算或物理模型試驗。5.1.3 .對河道可能產生沖淤影響的建設項目,應進行分析計算。壹般情況下,可采用規範推薦的經驗公式結合實測資料進行沖淤分析計算;河段內有重要防洪任務或重要防洪工程的,還應進行動床數學模型計算或動床物理模型試驗研究。5.1.(四)規模較大或者對河勢穩定可能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以及在河段內有重要防洪任務或者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設項目,除對工程實施後的河勢和可能對防洪產生的影響進行定性分析外,還應當進行數學模型計算或者物理模型試驗研究。5.1.5選擇數學模型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滿足工程實踐的需要,選擇壹維和二維數學模型各自的優點,或聯合使用。在回水分析計算中,考慮到河流的實際情況,可選用壹維數學模型進行分析計算。對於沖淤分析計算,建議長期條件下采用壹維數學模型進行預測計算,局部和典型洪水條件下可采用二維數學模型。下面只列出二維數學模型的選擇方法。5.1.6 .對可能影響已有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建設項目,應驗算已有水利工程在施工期和運行期的穩定性;5.1.7建設項目建設在排水渠道管理範圍內或附近,有重要排水設施,且項目建設可能引起現有排水設施附近內外水位發生較大變化時,應進行排水影響分析計算。

5.2水文分析和計算

5.2.1水文分析計算主要包括:1資料的復核分析;2.數據的插值和擴展;3 .計算方法、公式、相關參數的選擇及其依據;4不同頻率下設計流量和設計水位的計算結果;5 .結果的合理性分析。5.2.2 .水文分析計算方法應根據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5.3回水分析和計算

5.3.1經驗公式的計算與分析當采用經驗公式進行回水計算時,其主要內容應包括:1采用的經驗公式及其適用性分析應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結構型式和河流特性,分析其適應性。2有關參數的選擇和依據應根據阻水建築物的結構型式、附近的流速和流態、河道邊界條件等具體情況,合理選擇或計算有關參數,並進行依據分析。3選定計算水文條件4計算方案及其條件明確各種計算方法及其條件。對於臨時建築占用河道斷面的建設項目,既要計算施工期的回水,也要計算運行期的回水。5回水高度和長度的計算結果。5.3.2數學模型計算分析數學模型用於計算分析工程回水影響時,其主要內容應包括:1模型的基本原理、模型的基本方程、計算網格類型、數值計算方法、邊界處理等基本原理。2計算範圍和邊界條件。闡述數學模型的計算範圍、計算網格大小和開邊界的控制條件。數學模型計算範圍的選擇既要考慮附近河段水文站的布置,又要充分覆蓋建設項目可能的影響範圍和模型進出口邊界穩定所需的河段範圍。計算網格的大小應滿足建設項目防洪評價計算精度的要求。當數據滿足要求時,上遊采用流量控制,下遊采用水位(或潮位)控制。當數據條件有限時,也可以采用適當的邊界控制條件,但要分析論證其合理性。3模型校準與驗證闡述了模型校準與驗證所使用的基礎數據、模型校準中選取的相關參數、模型校準與驗證的誤差統計結果,並在此基礎上分析了模型的可靠性。模型率定和驗證的主要內容包括:水位(潮位)、垂向平均流速、流向、斷面流速分布、分支分流比等。模型的率定和驗證應分別使用不同的水文測驗數據,模型率定和驗證的誤差應符合相關規範的要求。當沒有測量數據時,可以使用經驗值。4計算水文條件說明工程影響計算中采用的水文條件和依據。計算的水文條件應根據防洪評價的主要任務進行選擇,徑流河段應采用設計洪水流量和相應的水位;相對潮汐河段應包括大、中、小典型潮汐等水文條件和與設計頻率相對應的潮汐樣式。5.工程概化闡述了建設項目模型中涉河建築物的概化處理方法,以及工程概化的合理性分析。6.工程計算方案明確了模型的各種計算方案和條件。對於臨時建築物占用河道斷面的建設項目,需要計算運行期的回水和施工期的保水。7計算結果統計分析統計各方案的計算結果,分析最大回水高度和回水範圍。

5.4沖淤分析計算

5.4.1經驗公式的計算使用經驗公式進行沖刷計算時,應包括以下內容:(1)計算公式的選擇及其適用性分析(2)水文條件(3)相關參數的選擇值及其依據(4)沖刷的計算結果5 .4.2數學模型的計算當利用數學模型進行沖淤分析計算時,其主要內容應滿足5.3.1節水流數學模型的相關要求,還包括:1中河床沖淤變化的率定和驗證。根據實測資料,選擇有代表性的水文系列,對含沙量、輸沙率和河流沖淤變化進行率定和驗證。模型沈積物校準和驗證的精度應滿足相關規範的要求。計算水文系列的選擇應根據建設工程的情況、可能產生的影響、河段的水文泥沙特性和防洪評價的主要任務,選擇有代表性的水文系列計算工程實施後的沖淤情況。計算水文系列的選擇應反映不利於沖淤的水沙條件組合。3沖淤變化計算成果應包括沖淤總量、沖淤厚度和時空分布。5.4.3物理模型試驗物理模型用於河道沖淤試驗時,應包括以下內容:1模型試驗範圍;2模型設計和各種比例模型的選擇;4模型率定和驗證采用的水文條件;6 .模型校準和驗證誤差的統計結果和模型相似性分析;7 .試驗水文條件的選擇和概化;8測試方案;9模型試驗結果的統計;上述內容的相關具體要求與數學模型計算基本相同;模型設計和比例、模型沙和水文系列概化的選擇應

5.5河勢影響分析與計算

壹般情況下,建設項目對河勢穩定的影響可以通過數學模型計算、物理模型試驗等技術手段進行。除滿足上述數學模型計算和物理模型試驗的相關要求外,內容還應包括:1對幹支流分流比的影響值,若為動床數學模型或動床物理模型,應統計各支流泥沙分離比的變化;2.工程影響範圍內代表性斷面流速分布的變化;3.主流線、深槽、灘、灘段等的變化。4.工程範圍內防洪工程及其他設施附近的流速及流向的改變;5.代表性垂直速度和流向的變化;5.6排水影響分析計算排水影響分析計算的主要內容包括:1中現有排水設施的結構尺寸、設計內外水位、運行方式、設計排水流量等基本信息;2 .計算方法、公式、相關參數的選擇及其依據;3.根據建設項目的回水情況,計算現有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5.7其他可能影響現有防洪工程安全穩定的建設項目,還應進行施工期和運行期的滲透穩定、結構安全和抗滑穩定計算。由於潮汐動力的變化對防洪、排澇和河流(河口)穩定都有影響,因此應同時進行潮汐動力分析。

編輯本段6防洪綜合評價

根據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河段的防洪任務和要求、防洪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的布局以及其他國民經濟設施的分布情況,以及河道演變分析結果、防洪評價計算或者試驗研究結果,綜合評價建設項目的防洪影響。防洪綜合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1工程建設與相關規劃的關系及其影響分析;工程建設是否符合防洪防淩標準及相關技術和管理要求;3.工程建設對河流泄洪的影響分析:4.工程建設對河勢穩定性的影響分析:5.工程建設對堤防、護岸等水利工程設施的影響分析;6.工程建設對防洪搶險的影響分析;七建設工程的防洪設防標準和措施是否適當;8 .項目建設對第三方合法用水權益的影響分析;6.1項目建設與相關規劃的關系及影響分析項目建設與相關規劃的關系及影響分析應包括建設項目與該河段相關水利規劃的關系分析和項目建設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分析。6.1.65438+ 6.1.2 .項目建設對計劃實施的影響分析;分析項目建設是否會對相關水利規劃的實施產生不利影響,是否會增加規劃實施的難度。6.2工程建設是否符合防洪防淩標準及相關技術和管理要求根據建設項目設計采用的洪水標準、結構型式和工程布置,分析工程建設是否符合所在河段的防洪防淩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是否符合水利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6.3工程建設對河道行洪的影響分析根據建設項目的回水計算或試驗結果,分析工程對河道行洪安全的影響範圍和程度。對於施工方案占用河道斷面的建設項目,要根據施工設計方案和工期安排,分析施工對河道行洪能力的影響。6.4工程建設對河勢穩定性的影響分析。4.1根據數學模型計算和/或物理模型試驗結果,結合河道演變分析結果,綜合分析工程對河勢穩定的影響。主要內容應包括:1項目實施後受影響區域整體流態和局部流態的變化趨勢分析;2對於分汊河段,應分析工程建設是否會引起各分汊河段分流比和泥沙分離比的變化;通過對各代表斷面和垂線流速、流向變化的統計分析結果,分析工程建設是否對整體河勢和局部河勢穩定產生明顯不利影響;4.根據河流沖淤變化的計算或試驗結果,評價工程建設是否會影響河勢的穩定性;對於臨時建築物可能影響河勢穩定的建設項目,應根據相關計算或試驗結果,分析施工期對河勢穩定的影響;6.4.2對河勢穩定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可結合河道演變分析結果或采用類比分析進行定性分析。6.5工程建設對堤防、護岸等水利工程及設施的影響分析根據相關計算結果,分析工程建設對其影響範圍內各類水利工程及設施的安全和運行的影響。其主要內容包括:1根據工程影響範圍內近岸邊堤流速和流向的變化,分析工程建設對堤腳或岸坡沖刷的影響;2.根據海岸護岸工程中流速和流向的變化,分析工程建設對已建護岸工程穩定性的影響;對可能影響現有防洪工程安全的建設項目,應當根據滲透穩定復核、結構安全復核和抗滑穩定安全復核的計算結果進行影響分析;4 .對於水文觀測斷面和觀測設施附近的建設項目,應分析對預報和水文資料的連續性和代表性的影響,以及對觀測設施安全運行的影響;對於可能影響現有引排水設施排水能力的建設項目,應根據相關計算結果分析工程建設對引排水的影響;6 .對其他水利設施的影響分析。6.6工程建設對防洪搶險的影響分析對於穿越堤防、靠近堤防、需要臨時占用防洪搶險道路或穿越防洪搶險道路的建設項目,應分析防洪搶險的影響。其主要內容應包括:1根據建設項目跨堤建築物和與堤相鄰建築物的平面布置、斷面結構和主要設計尺寸,分析是否會影響汛期車輛、物資和人員的正常通行;2.根據施工平面布置、施工交通組織和工期,分析工程建設期對防洪搶險的影響;3分析工程建設是否會影響其他防洪設施(如通訊設施、汛期臨時水尺等)的安全運行。6.7建設項目的防洪設防標準和措施是否適當;建設項目運營期和施工期的設防標準是否符合現狀和規劃要求;並對所采取的防洪排澇措施是否得當進行了分析和評價。6.8項目建設對第三方合法用水權益的影響分析根據建設項目的平面布置和施工組織設計,分析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是否會影響取水口附近正常取水、碼頭附近正常靠泊等第三方合法用水權益。

編輯本段7預防和補救措施

7.1建設項目影響的預防措施建設項目(包括運行期和施工期)影響的預防措施應包括:1對水利規劃實施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對建設項目的總體布局、方案、建設規模、相關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提出調整意見,並提出相關補救措施;2.對河道防洪水位、泄洪能力、泄洪安全和排澇能力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對其布局、結構型式和規模、施工組織設計提出調整意見,並提出相關補救措施;3.對現有堤防和護岸安全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對其布局、結構型式和尺寸、施工組織設計提出調整意見,並提出相應的補救措施;4.對防洪和工程管理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對工程布局、施工組織和工期提出調整意見,並提出相應的補救措施;5.對河勢穩定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對工程布局、結構型式、施工方案、臨時建築設計等提出調整意見,並提出相關補救措施;6.對水利工程及其應用有重大影響的其他建設項目,應當對其工程布局、結構型式、施工組織設計提出調整意見,並提出相關補救措施;7 .其他影響的補救措施,包括影響第三方合法水權權益的補救措施。7.2應明確預防和補救措施的數量對防洪工程的影響,采取預防和補救措施,並初步估算數量。

  • 上一篇:推廣交通安全知識簡介會
  • 下一篇:銀行貸款法律、法規和規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