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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如何管理儲戶的賬戶信息?

銀行賬戶管理的基本原則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銀行賬戶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壹個基本存款賬戶原則。即存款人只能在壹家銀行開立壹個基本賬戶,不能在多個位置開立壹個基本賬戶。存款人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簽發開戶許可證制度。

(2)自願選擇原則。即儲戶可以自己選擇銀行開戶,銀行也可以自願選擇儲戶開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幹預存款人和銀行開立或者使用賬戶。

(3)存款保密原則。也就是說,銀行必須依法為儲戶保密,維護儲戶資金的自主支配。除國家法律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監管的事項外,銀行不得以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名義查詢、凍結或扣劃存款人賬戶內的存款。

如何開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儲戶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該賬戶辦理。

(1)基本存款賬戶當事人資格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①企業法人;(2)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三)管理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四)實行財務管理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⑤縣級以上軍隊和武警部隊;⑥外國駐華機構;⑦社會團體;8 .單位附屬食堂、招待所、幼兒園;⑨現場常設機構;⑩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人和個人。

(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所需的證明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應向開戶銀行提交下列文件之壹:①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2)中央或地方機構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3)武警總隊以上單位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4)單位同意在附屬機構開戶的證明;(五)常駐機構主管部門批準在外地設立常設機構;6.簽約雙方簽署的合同協議;⑦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三)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應填寫開戶申請書(見表2-1),並提供所需文件(表2-2)。寄送蓋有存款人印鑒的印鑒卡(表2-3),經銀行批準並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簽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戶。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印鑒卡填寫的戶名必須與單位名稱壹致,同時要加蓋開戶單位、單位負責人或金融機構負責人、出納的公章。是單位和銀行事先約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支付依據。銀行在為單位辦理結算業務時,會用印鑒卡上開戶單位預留的印鑒核對支付憑證的真實性。如果支付憑證上加蓋的印章與預留的印章不符,銀行可以拒絕辦理支付業務,以保證開戶單位的資金安全。

如何開立壹個普通存款賬戶

壹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在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不在壹地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儲戶可通過該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存入,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1)壹般存款賬戶設置條件及所需證明文件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情形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①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貸款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戶,必須向開戶銀行出具貸款合同或貸款收據;(2)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不在同壹地點的子公司非獨立核算單位可申請開戶,須向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同意其子公司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銀行出具證明。

(二)壹般存款賬戶的設立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時,應填寫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寄送加蓋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經銀行核準後開立賬戶。

編輯本段如何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業務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通過該賬戶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

(1)臨時存款賬戶開立條件及所需證明文件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①異地臨時機構可以申請開戶,必須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臨時許可證;需要臨時開展業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戶,必須出具當地主管部門批準設立臨時駐外機構的文件。

(二)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時,應當填寫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寄送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銀行審核通過後開立此賬戶。

編輯此段以處理銀行賬戶的變更、合並、遷移和註銷。

(1)賬戶變更。開戶單位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變更本單位財務專用章、財務主管印章或出納印章的,應填寫《變更印章申請書》並出具相關證明。銀行認可後,應重新補印印鑒卡,並註銷原預留印鑒卡。

單位因故需要變更賬戶名稱,應向銀行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函。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新執照,經銀行審核後變更賬戶名稱,或註銷原賬戶,重新開立新賬戶。

(2)撤銷和合並賬戶。各單位因機構調整、合並、撤銷、關閉等原因需要撤銷或合並賬戶的,應向銀行提出申請。在銀行同意後,他們應該首先向開戶銀行核對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余額,並結清所有利息。全部核對無誤後,開具取款憑證結清余額,同時將所有未用完的重要空白憑證交由銀行註銷,即可辦理註銷合並手續。因銷戶單位未返還空白憑證而產生的壹切問題,由銷戶單位自行承擔。

(3)遷移戶口。單位遷移辦公或營業場所時,應在銀行辦理賬戶轉移手續。同城遷入遷出的,可憑遷入行出具的證明在遷入行新開賬戶,並按規定在遷入行辦理開戶手續。在搬遷過程中,必要時可以要求原銀行暫時保留原賬戶,但當搬遷已在當地恢復經營活動時,應在壹個月內與原銀行結清原賬戶。

此外,根據規定,賬戶連續壹年以上未收未付的,經調查,開戶銀行認為沒有必要保留賬戶的,可以通知開戶單位在銀行辦理銷戶手續,開戶單位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壹個月內辦理。逾期未辦理的,可視為自動銷戶,存款余額視同銀行收入。

如何使用和管理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是各單位和其他單位通過銀行辦理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重要工具。為了維護金融秩序,保證各項經濟業務的正常開展,各單位應加強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開戶單位通過銀行賬戶辦理資金收付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令,遵守銀行有關信貸、結算和現金管理的規定。銀行查詢公司賬戶時,必須提供賬戶使用的相關信息。

(2)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僅用於本單位業務範圍內的資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3)壹切收付憑證必須如實註明款項的來源或用途,不得推諉或弄虛作假;不拿現金、套期保值材料;嚴禁利用賬號從事違法活動。

(4)各單位必須在銀行賬戶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不得開具空頭支付憑證和遠期支付憑證。

(5)及時正確記錄銀行賬戶,及時與銀行發來的對賬單核對。如果發現任何差異,請盡快檢查清楚。

中國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對賬戶的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負責協調、仲裁銀行賬戶開立和使用中的爭議,監督、審計賬戶在開戶銀行的設置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賬戶管理辦法的行為。

(2)簽發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為存款人開立基本賬戶時,負責簽發開戶許可證。存款人需要變更基本存款賬戶的,還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因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和紀律,對轉移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中國人民銀行不予簽發開戶許可證。

(三)接受銀行對存款人開戶和銷戶的申報。銀行在存款人處開立或者撤銷賬戶,必須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根據規定,開戶銀行撤銷基本存款賬戶,開立或撤銷壹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應當自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將利用計算機建立賬戶管理數據庫,加強賬戶管理。

編輯本段中銀行賬戶管理的內容。

銀行對賬戶的管理包括:

(1)嚴格按規定審核開戶和銷戶,不符合開戶條件的堅決拒絕開戶;

(2)妥善處理開戶和銷戶事宜,建立健全費用戶登記制度;

(3)建立賬戶管理檔案;

(四)定期與存款人對賬;

(五)及時向人民銀行報告存款人開戶和銷戶情況。

儲戶違反銀行賬戶管理如何處罰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存款人出租、轉讓賬戶的,責令改正,按規定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並沒收其出租賬戶的違法所得。存款人違反規定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責令限期銷戶,並處以5000元以上100O0元以下罰款。

如何編輯這壹段來懲罰開戶銀行違反賬戶管理?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開戶銀行違反規定,為未持有開戶許可證或者已經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並強迫單位開戶的,限期撤銷,並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規定,開戶銀行在壹般存款人處開立或者撤銷賬戶之日起7日內未向人民銀行報告的,對其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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