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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死亡威脅挽回感情(北京女子新西蘭被控死亡威脅)

2019 10 8、北京的郭小姐持旅遊簽證抵達新西蘭,稱希望挽回交往六年的男友康。然而男友沒能救她,她卻被帶上法庭,被控“威脅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在起訴書中,康稱自己與郭小姐只是雇傭關系,稱郭小姐受到“不求愛”的威脅。郭小姐曾經給對方發了壹條帶有“殺”字的信息。到現在,案子已經半年了,沒有結果。由於新西蘭的疫情,郭小姐沒有時間回國。

4月26日,郭小姐告訴南都記者,“沒想到會為了這樣壹個人結束自己的生命。”此外,記者多次試圖聯系康了解情況。

他說他只想救他的男朋友,卻被指控“死亡威脅”。

據郭小姐說,她是在2014年初和康談戀愛的。2019年5月,康到新西蘭奧克蘭探親。她和康壹起去了新西蘭。然而在飛機上卻發生了爭吵。當他到達奧克蘭機場時,康否認與郭小姐壹起去新西蘭,因為郭小姐不能提供她在新西蘭的住所,被當地移民局遣返。

郭小姐提供的兩人照片。

郭小姐承認,回北京後,康很生氣,把她壹個人留在奧克蘭機場。她對康說了壹些激烈的話。去年年底,郭小姐稱康某仍對她表示關心,認為有團聚的希望,於是於當年6月8日10飛往新西蘭,希望挽回男友。

郭小姐回憶,2019 10 14她曾來過康某居住的親戚家壹天,當時下著大雨,但康某壹直沒有出來迎接她。10 19晚上,奧克蘭的兩名女警察來到她的住處,將她逮捕。在壹名中國警察的幫助下,英語不好的郭小姐得知康報告了她的死亡威脅。取保候審後,郭小姐留在奧克蘭等待審判。

郭小姐說,她的案件在去年10月25日、今年10月22日和2月65,438日進行了三次審理,法院為她分配了本地法律援助。她說,在法庭上,她沒有機會解釋更多,除了通過翻譯說她“不認罪”。

起訴書中,“男友”稱只是雇傭關系,意思是不允許對方求愛。

但根據郭小姐提供的起訴書,原告康某訴稱,郭小姐在國內某公司實習,被其錄用,但因工作表現不理想而被辭退。“在實習的三個月裏,郭小姐仍然對原告產生了迷戀,但這種感情沒有得到回應,不允許求愛。”

郭小姐提供的起訴書。

起訴書稱,原告康某稱,為躲避被告郭小姐,於2019年5月從中國移居新西蘭,但被告仍跟隨其前往新西蘭。自2019年5月以來,被告郭小姐多次向原告康發送威脅信息,內容包括“我有100種方法殺妳”、“讓妳全家陪葬”。

關於雇傭關系,郭小姐說,她在2013入職某公司時,與康是同事,不是用人單位,她是自願離職的。

當南都記者詢問郭小姐是否發出過上述威脅信息時,郭小姐承認自己生氣時曾發表過“魚死網破”等激烈言論,但並未提及家人,大部分是在2065438+2009年5月發出的。她說:“我從始至終都沒有打算傷害康。”但她也表示,由於手機已被警方作為證據帶走,她無法向杜南記者提供中文原話的證據。

郭小姐還說,自從她的案件審理以來,她在新西蘭的壹個社交論壇上遭到了壹名網友的責罵。4月26日,南都記者從奧克蘭中心警察中心(AucklandCentralPoliceHub)證實,郭小姐確實舉報了壹起被網絡輿論攻擊的案件,當地警方已追查到發信息的網友張,並對其進行了警告。

專家意見:原被告與被告的關系不影響指控,本案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郭小姐說,康是她的初戀,分分合合六年,所以“放不下去新西蘭復合。”“我現在對他徹底絕望了,但我沒想到會為了這樣壹個人而結束自己的生命。”郭小姐自稱懊悔不已。

據了解,郭小姐於去年6月8日10前往新西蘭,現已取保候審。她在當地呆了半年多,回國還是遙遙無期。4月26日,記者試圖聯系康了解詳情,但未獲回應。

當日,南都記者咨詢了新西蘭皇家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王俊尊。她指出,“威脅殺人罪”是新西蘭刑法中現有的壹項罪行。在新西蘭的刑法中,任何人威脅謀殺或傷害他人身體,或發送含有任何“謀殺”或“傷害他人身體”內容的書面信件,都犯有“死亡威脅”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

王俊尊表示,“死亡威脅”罪屬於刑事暴力,檢方提起公訴。原被告是雇傭關系還是夫妻關系,不影響立案起訴。當原告以受害者的身份向警方報案,並提交壹些具有威脅性的物證時,檢方就可以以此罪名指控被告。

但王俊尊也指出,在檢方之後,檢方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說這些話的時候是真的有意傷人或殺人,以此定罪量刑,還有討論的空間。“包括這些話是不是在妳生氣難過的時候說的,是不是激動的時候說壹次,還是反復說?原告是否誇大其詞?中英文翻譯的語境有區別嗎?正如她所說,“魚死網破”的本意不壹定是殺人,也可能是“分手很難看”。除了這些話,被告還說過什麽更激烈的話嗎?這些都是控辯雙方律師需要辯論的要點。”

王俊尊說,即使被告確實說了威脅性的話,法官也會根據實際嚴重程度或者對受害人的真實影響來量刑。如果是輕度,可能只是罰款或者監禁壹周。對於判刑七年會非常慎重。她認為,被告無罪的關鍵在於辯護律師如何合理解釋被告的行為,讓法官信服。

她還提醒公眾,大多數人認為文字只是“說說而已”,卻從未想過這些文字可能會構成威脅,觸犯刑法。她提醒,無論人與人之間是什麽關系,都需要註意自己的言談,三思而後行。

南都記者余怡靜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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