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建立我國互聯網行業自律機制,規範行業從業人員行為,促進和保障互聯網行業依法健康發展,根據“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的基本方針,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本公約所稱互聯網產業,是指從事互聯網運營服務、應用服務、信息服務、網絡產品和網絡信息資源的開發和生產,以及其他與互聯網相關的科學研究、教育和服務的行業的總稱。
第三條互聯網行業自律的基本原則是愛國守法、公平誠信。
第四條。倡議全行業從業者加入本公約,從維護國家和全行業整體利益的角度積極推動行業自律,營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第五條中國互聯網協會作為本公約的執行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公約。
第二章自律條款
第六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道德規範,積極推進互聯網行業職業道德建設。
第七條鼓勵和支持合法、公平、有序的行業競爭,反對采用不正當手段開展行業內競爭。
第八條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守用戶信息秘密;不得利用用戶提供的信息從事任何與向用戶做出的承諾無關的活動,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優勢侵害消費者或用戶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覺履行互聯網信息服務自律義務:
(壹)不制作、發布、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違反法律法規、迷信、淫穢等有害信息,依法監管用戶在本網站發布的信息,及時刪除有害信息;
(二)不鏈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網站,確保網絡信息內容的合法健康;
(三)制作、發布或傳播網絡信息,遵守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
(四)引導廣大用戶文明使用網絡,增強網絡道德意識,自覺抵制有害信息傳播。
第十條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境內外網站信息進行檢查和監管,拒絕接入發布有害信息的網站,消除有害信息對中國網絡用戶的不良影響。
第十壹條互聯網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營造健康文明的上網環境,引導網民特別是青少年健康上網。
第十二條互聯網信息網絡產品生產者應當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反對生產含有有害信息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
第十三條全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防範惡意計算機代碼或者破壞性程序在互聯網上的傳播,反對制作和傳播對計算機網絡和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具有惡意攻擊能力的計算機程序,反對非法入侵或者破壞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
第十四條加強溝通與合作,研究和探討中國互聯網產業發展戰略,提出中國互聯網產業建設、發展和管理的政策和立法建議。
第十五條支持采取各種有效方式開展互聯網行業科研、生產、服務等領域的合作,營造行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第十六條鼓勵企業、科研、教育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硬件和各類網絡產品,為我國互聯網產業的進壹步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十七條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同行業國際規則的制定,自覺遵守我國簽署的國際規則。
第十八條自覺接受行業各界的監督和批評,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第三章公約的實施
第十九條中國互聯網協會負責組織實施本公約,向公約成員單位傳達互聯網行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和行業自律信息,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成員單位的意願和要求,維護成員單位的合法利益,組織實施互聯網行業自律,監督檢查成員單位遵守本公約的情況。
第二十條本公約成員單位應充分尊重並自覺執行本公約的自律原則。
第二十壹條公約成員之間發生爭議時,爭議雙方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努力通過協商解決爭議,也可以請求公約執行機構進行調解,自覺維護行業團結,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第二十二條本公約成員單位違反本公約的,其他任何成員單位有權及時向公約執行機構舉報,並要求公約執行機構進行調查;《公約》執行機構也可直接進行調查,並向所有成員單位公布調查結果。
第二十三條公約成員單位違反本公約,造成不良影響的,經查證屬實,由公約實施機構根據不同情況給予公約成員單位內部通知或取消其公約成員資格。
第二十四條本公約各成員單位有權監督公約實施機構實施本公約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有權向實施機構主管部門舉報公約實施機構或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公約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本公約的實施機構和成員單位在實施和履行本公約的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約經公約主辦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簽字後生效,並在生效後30日內由中國互聯網協會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七條在本公約生效期間,經本公約執行機構或十分之壹以上的本公約成員單位提議,並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單位同意,可對本公約進行修正。
第二十八條中國互聯網從業人員接受本公約自律規則的,可以申請加入本公約。本公約的成員單位也可以退出本公約,並通知本公約的實施機構。《公約》執行機構定期公布加入和退出《公約》的單位名單。
第二十九條本公約各成員單位可以根據本公約發起制定各分支機構和行業的自律協議,經本公約各成員單位同意後,作為本公約的附件公布實施。
第三十條本公約由中國互聯網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壹條本公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