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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白條和借條在法律訴訟中有哪些不同的判決?

借貸關系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當事人要麽寫借條,要麽出具借條。那麽,借條和欠條是壹回事嗎?它們之間有什麽法律上的區別嗎?尤其是在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借條和借條的訴訟時效有區別嗎?

比如2006年下半年,朋友向陸借了1萬元。陸某某讓對方寫借條,朋友卻寫了借條,並註明了還款時間。此後,欠條壹直由陸某某持有。但是現在過了約定的還款時間,朋友壹直沒有還錢。陸先生有點著急。他不知道朋友為什麽故意把借條寫成借條。他問,憑這張欠條能在法庭上打贏官司嗎?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其實,借條和欠條雖然有壹字之差,但法律上是有區別的。

什麽是借據?借條代表壹種借貸合同關系。借款人向貸款人借錢,貸款人還貸。

什麽是借據?借據是雙方過去經濟往來的結算。說明從欠條形成開始,雙方之間就形成了壹種新的純債權債務關系。

那麽,欠條和借條在訴訟時效上有什麽區別呢?

關於欠條和白條在訴訟時效上的區別,有兩種情況。1.對於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和借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兩個借條的訴訟時效均從註明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第二,未註明還款期或履行期的借據與未註明還款期或履行期的借據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存在差異。

債權人把自己的錢借給債務人,此時債權人的債權不受債務人的侵害。債務人在欠條中沒有明確還款時間,但雙方的履約約定不明確。因此,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只有在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還款,被債務人拒絕的情況下,才構成對債權的侵害。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時,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借款人出具借條後20年內出借人不主張權利的,將喪失訴訟權利,法院可能不予立案。

對於逾期的借條,債務人在出具借條時,債權人就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債權人應當自出具借條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從未履行債務的發行日起計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不履行債務並出具無還款期限借條的訴訟期間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指出:“買受人收到貨物後,經雙方同意,出具了無還款期限的借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應當認定為訴訟時效中斷。如供方在時效期間未主張權利,時效期間從供方收到需方書面債務的次日起重新計算。”

經常有人問,借條和欠條哪個法律效力大?其實不能簡單的比較兩者的證據效力,然後得出法律效力大還是小的結論。只能說兩者有壹定的區別:第壹,借條證明的是借貸關系,借條證明的是債務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其次,欠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的形成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如因經營、勞務、損害賠償等而產生的債務。第三,如果借條持有人憑借借條本身向法院提起訴訟,更容易認定和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借款事實,且借條持有人壹般只需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事實,對方壹般很難抗辯或否認。欠條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後,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或辯解這壹事實,借據持有人必須進壹步證明借據形成的事實。需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寫借條和借條的時候,要註意:壹是姓名問題。IOU和IOU雖然有壹字之差,但兩者的法律含義卻大相徑庭。姓名雖然不是決定法律關系的唯壹決定性因素,但對法官的判斷有很大影響。

二是時間問題,即還款時間和形成時間。還款時間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償還本息的時間,形成時間是債務人書寫的時間。這兩個時間要具體到年、月、日,否則容易引發訴訟時效的糾紛。

三是身份問題,即債務人的身份問題。首先,債權人要查驗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尤其是身份證,並要求債務人當面寫好借條。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債權人壹定要搞清楚,債務人是借款人本人還是他所代表的公司。

另外,在日常的經濟往來中,除了借條、借條之外,還有收據。當妳收到錢或東西時,寫給寄件人作為證據的紙條就是收據。那麽收據和前兩者有什麽區別呢?

借條、借條、收據都是憑證、票據,是為了證明業務往來的真實情況和物資往來的真實數量而寫的。也是雙方或多方就這種某種情況或問題達成壹致意見,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後作出的規定。可以看出,借條和借條是類似的,都可以體現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壹般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只是欠條是房產交接的時候寫的,欠條是為了欠款或者事後補上的。對於這兩種票據,當出借人未能歸還錢物時,票據壹定不能落入對方手中,否則難以主張權利。同樣,在金錢和貨物返還後,書寫人應及時收回票據並撕毀,否則仍將作為債權憑證。

收據通常是法律上履行義務的證明,義務所依賴的法律關系可能是借貸、贈與或其他關系。壹般是由權利人向債務人發出的,反映的是物的流轉情況,不壹定反映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但可以作為債務人抗辯的依據之壹(即債權債務已經消滅)。所以,收到收據後,寄件人壹定要妥善保管,否則壹旦丟失,很難證明對方收到了自己送的錢或東西。

所以壹定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有區別地應用借條、收據、借條。書寫時,格式要符合要求,內容要具體、準確、嚴謹,語句表達要單壹,持有人要妥善保管,避免事後發生糾紛,在以後的訴訟中不處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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