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5月10,上海的朋友發來壹段打架的視頻,讓我幫忙分析案例。案件的主旨是壹個未經證實的眼神引發的血腥沖突。
視頻記錄了從5月10的15: 20到5月15: 24,* * *算上4分14秒在壹家水果店門前打架的大概情況。視頻顯示,壹名社會大哥形象的男子路過水果攤時,故意找正在看店的水果店主的茬,責怪水果店主:妳看他幹嘛?於是社會哥開始用明顯的毆打動作侮辱他。老實的店主,處於劣勢,最後壹次被踹倒在地時情緒失控,摸出壹把甘蔗刀,在他頭上打了壹巴掌。最後,在人們喊著110報警的聲音中,視頻結束了。
從視頻雙方的對話中不難發現,沖突雙方是做生意的鄰居,在這次沖突之前也有過過節。這件事可以看做是社會兄弟的故意找茬行為。目前派出所已介入調查,社會哥已被醫院檢查。沒什麽大礙,只是皮外擦傷,不足為小傷。車主沒有明顯受傷,也沒有去醫院檢查。後來朋友告訴我,這種事情已經發生過好幾次了,每次都報警了,但是社會哥屁都沒放。
感覺:
我相信當妳看到這個視頻的時候,妳應該和我壹樣。同時,妳對水果店老板心生怨恨,妳對那些像社會兄弟壹樣欺負人的人渣深惡痛絕。除了同情,現實生活讓我們很無奈。老實人被欺負似乎是普遍的事實。他們自己,包括公安機關,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來懲罰這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流氓。波警長將根據七年的出警經驗分析案件背後的機制,讓更多人拿起法律武器,不被惡人欺負。
案例研究: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自然會產生以下疑問:
1.老實人遇到故意找茬怎麽辦?
2.警察將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
3.法律面前,為什麽社會兄弟會徹底爆老實人?
第壹個問題是壹個朋友提的,第二第三個問題是波警長挖的坑,然後坑壹個壹個填。歡迎警察兄弟們發表不同意見。
1.老實人遇到故意找茬怎麽辦?
答:不難發現,老實人除了拿出甘蔗刀的那壹刻,始終處於被動屈辱的狀態。社會哥既然主動找茬,顯然是逼老實人采取行動,以便乘機碾壓妳。壹般社會兄弟都會通過辱罵和推搡來刺激老實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被忽悠,不理他,遠離他。妳會遇到壹條瘋狗,誰與瘋狗爭執,誰就要遭殃。
如果妳不為所動,社會大哥就找不到下手的理由了。他將有兩個選擇。壹種是覺得無聊,然後離開。二是行為升級,改為打砸搶。
無論是社會兄弟打人、砸東西,還是強搶貴重物品,都對應著違法犯罪行為,即毆打他人、故意毀財、搶劫。所以對於老實人來說,最好的辦法就是罵回去,打回去,先忍耐壹下,等對方突破法律的底線。當然,如果妳遇到壹個把人打死的狂熱分子,快跑!人身安全第壹。
敲黑板,這是重點。首先要保護的是人身安全,其次是做好錄音、拍照等取證工作。最後要保護的是財產,甚至可以允許對方故意破壞和搶奪財產。壹旦財物有明顯損失,可撥打110報警。當然,如果是意外受傷,最好是那種看得見的外傷,而且要馬上報警,然後去醫院拍片,做繃帶。花壹千美元並不過分。留著賬單等派出所處理。
有的人皮糙肉厚,打幾拳,踢幾腳。他們沒有外傷和內傷,覺得沒必要去醫院花錢。就像視頻裏的老實人,明明被打被踢,也不去醫院檢查。說白了就是撕心裂肺的錢。很多人不理解,被打了,還要自己掏錢看病。壹般不去醫院打壹架,身體沒什麽問題。為什麽要去?其實去哪裏看病,很明顯就是為了拿到對方打人的證據!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很多被打的人會固執地問打人的當事人和警察:誰打我誰賠我醫藥費。想想吧。我打了妳讓我拿錢證明我打了妳。有這麽蠢的人嗎?再說了,如果沒有病歷作為證據,妳怎麽證明對方打了妳,妳怎麽贏這場比賽?只有勝利才能贏得尊嚴,只有勝利才能贏回壹切損失,包括醫藥費。
所以只要被打了,不管有沒有受傷,都要先交錢去醫院檢查。然後拿著病歷去公安機關處理。這個時候,就是絕地反擊的時候了。主動權壹直掌握在老實人手中。如果想挽回損失,可以和社會大哥調解。什麽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交通費、營養費都提到了,該算賬了;如果不缺錢,想解恨,也可以找警察叔叔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毆打他人至少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後,還可以追究對方的民事賠償責任,但不是公安機關的責任。妳需要提起民事訴訟,最後由法院判決。不過我建議最劃算的辦法還是同意調解,就是讓社會哥心軟,拿錢。妳得原諒別人,原諒別人,萬壹社會哥又闖禍了。
最後,老實人被社會大哥碾壓的時候,要有耐心,等對方犯錯,最後拿起法律武器壹擊制勝。
不還手,不還口,錄音錄像,等待時機,接受法律的懲罰,壹舉拿下。
為什麽強調要不要反擊?
聽到這裏,很多人可能很難接受我們要被欺負被屠殺。請反思這個案例。老實人能在幾次反擊和報警中得到宣傳嗎?如果不是,什麽樣的策略才是最好的取勝之道?如果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們不能在正面競爭中獲勝,那麽暫時的羞辱也沒什麽,因為我們在等待敵人犯錯。法律最終會為我所用,我們會取得最後的勝利。
我相信妳應該能理解,我們失去了尊嚴,失去了財產,被人毆打,來換取對惡人的法律制裁,這才是贏得最後勝利最有效的方法。首先說壹下“罵人背”。其實前面已經提到了社會哥主動找茬。這樣的人是我們應該主動遠離的人,說句難聽的話:打不起,躲不起?對於不按套路出牌的人渣,躲得越遠越好。還是那句話,好人不和狗打架。其次,把重點放在:“要不要反擊?”。有人會說,面對不法侵害,我們可以正當防衛!不要太理想化,國防的案例用放大鏡是找不到的。真實情況是,不管是不是正當防衛,公檢法都會按故意傷害或者毆打他人處理。在這種情況下,老實人顯然打不過社會大哥。如果還想打,豈不是註定要吃虧?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毆打他人是不分順序、輕重、傷害程度的;在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能否構成輕傷。所以只要做了,不是違法就是犯罪。後來無論公安機關調解還是走法律程序,妳失去的不僅僅是受害人的身份,還有挽回損失的權利。不要覺得委屈。如果調解失敗,雙方將作為違法者或犯罪嫌疑人被拘留。
2.警方將如何處理這壹案件?
答: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還是強調幾個註意點:1。很多人對警察辦案有偏見,總認為警察偏袒或者縱容犯罪。如果妳不放下這種偏見,就不需要看下面的內容。2.目前我國在處理各類打架案件中,更多關註的是行為的後果,較少關註過程。也就是妳被壞人虐成狗,最終妳會被傷害的程度決定。
我們知道社會哥的傷不構成輕傷,所以該案不構成刑事案件。雙方行為人互相毆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嚴格依法處理,雙方都將受到行政拘留。好在法律上還有壹條,就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因民事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產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輕微行為,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公安機關熱衷於調解,不僅僅是因為法律的規定和和諧社會的需要,更是因為警力有限,沒有更多的精力把世界上所有的罪犯送進監獄。另外,監獄不能關。
所以,本案中,無論是社會大哥先辱罵毆打,還是老實人用藤刀拍腦袋,都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所以公安機關會優先調整,重傷賠償傷者,大損失賠償小損失,強方賠償弱方。如果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簽字,結案。調解不成,只能以毆打他人為由對雙方進行行政拘留。至於民事賠償問題,已經不是公安機關的職責,各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法律面前,為什麽社會兄弟會徹底爆老實人?
答:社會上的哥們壹般都遊走在黑與白之間,經常用肉體去試探法律的底線。他們是派出所和看守所的常客,性格外向,身體強壯,有力量。他們不僅思維敏捷,而且對打牌也感到不安。而老實人往往遵紀守法,法律意識淡薄,性格內向,缺乏適應能力,但也膽小怕事,站出來找機會送死。所以不難想象,壹個老實人會在與社會哥的直接沖突中被碾壓,因為社會哥看似流氓的行為,其實是要進行風險控制的——也就是明知法律的紅線。老實人的行為完全被社會兄弟控制,這是憤怒的宣泄。其實也是自然界的普遍現象。處於食物鏈頂端的動物,如獅子和老虎,經常會捕捉弱小的動物,和它們壹起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