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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交所上市的條件是什麽?

中國公司赴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要求

本土法院的目的:有很多目的,包括為有盈利記錄的規模較大、信譽良好的公司籌集資金。

主線業務:沒有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利潤必須滿足最低利潤的要求。

業務記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盈利總額為5000萬港元(最近壹年須達到2000萬港元,前兩年盈利總額)。

商業目標陳述:沒有相關規定,但申請人必須列出未來計劃和前景的壹般描述。

最低市值:上市時的市值必須達到654,380+00億港元。

最低公眾持股比例:25%(若發行人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可降至10%)。

公司的管理和所有權:三年的業務記錄期必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和所有權下經營。

大股東出售股份的限制:受限。

信息披露:半年度財務報告。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認購必須全額包銷。

股東人數:上市時最少須有65,438+000名股東,每發行65,438+000萬港元須有最少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在中國境內註冊的企業,經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僅適用於國有企業)和中國證監會批準,可以通過資產重組設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到香港上市。

優勢:企業A熟悉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

b中國證監會在政策上支持h股上市,時間更短,程序更直接。

缺點:以後公司的股份轉讓或者其他公司行為會受到國內法律法規的限制。

隨著近年來壹批h股公司的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買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指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控股權,然後註入資產,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港交所和證監會對殼牌上市都會有幾大限制:

全面收購:收購人收購壹家上市公司30%以上的股份,必須對其余股東進行全面收購。

重新上市申請:買殼後收購資產可能被聯交所視為新的上市申請。

公司持股:上市公司必須保持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暫停上市。

上市初期通過買殼可能達不到募集資金的目的,但收購後的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配股、配股來募集資金;根據“紅籌指引”,所有中國控股公司都被嚴格限制在海外買殼。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準備時間更短,工作更精簡。然而,需要更多的時間和規劃來避免各種監管規定。買殼上市有時候比申請新上市還要復雜。與此同時,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很多審批程序也未必能省。

創業板上市要求:

本土法院的目的:有很多目的,包括為有盈利記錄的規模較大、信譽良好的公司籌集資金。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壹業務,但允許圍繞單壹業務的外圍業務活動。

業務記錄和利潤要求:沒有最低利潤要求。但公司必須有24個月的“活躍業務記錄”(若上市時的營業額、總資產或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申請將“活躍業務記錄”減少至65,438+02個月)。

業務目標陳述:申請人的總體業務目標,以及公司計劃如何在剩余的上市財政年度和未來兩個財政年度實現這些目標的說明。

最低市值:沒有具體規定,但上市時不能低於4600萬港元。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若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降至20%)。

公司的管理和所有權:在“活躍業務記錄”期間,他們必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和所有權下經營。

大股東出售股份的限制:受限。

信息披露:壹是季度披露,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對比必須在中報和年報中列示。

承銷安排:沒有硬性的承銷規則,但如果發行人要募集新的資金,只有在招股說明書所列的最低認購金額達到時限時,新股才能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外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大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人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勢:壹家紅籌公司在境外註冊,上市半年後控股股東股權已流通。

b上市後,配股、配股等融資是股票市場最靈活的。

國務院6月1996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境外股票發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企以紅籌形式上市。

2000年6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還發布了壹項準則,即所有涉及國內權益的海外上市項目必須在上市前獲得中國證監會無異議的書面確認。

(/web/ibi/c4693/c4745/w6490.asp)

美國證券市場的構成和特點

1,美國證券市場的構成:

(1)全國證券市場主要包括:紐交所(NYSE)、美國運通、納斯達克、OTCBB

(2)區域性證券市場包括費城證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證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證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證券交易所(MWSE)和芝加哥期權交易所。

2、全國市場的特點:

(1)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具有組織架構健全、設備最齊全、管理最嚴格、上市標準高的特點。上市公司主要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中國電信等公司在此交易所上市;

(2) AMEX:運營成熟規範,股票及衍生品交易突出。上市條件比紐交所低,但有上百年的歷史。許多傳統行業和外國公司在這個股票市場上市;

(3)納斯達克:壹個完整的電子證券交易市場。世界第二大證券市場。證券交易活躍。采用證券公司交易代理制,根據上市公司規模大小分為全國板和中小板。大部分企業是大中型公司,成長潛力大,不僅僅是科技股;(4)招牌市場(OTCBB)是由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直接監管的市場,其交易手段和方式與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相同。其對企業的上市要求相對寬松,上市時間和成本相對較低,主要滿足成長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上市基本要求:紐約證券交易所對外國公司在美國上市的要求;

紐約證券交易所作為世界性的證券交易所,也接受外國公司上市,上市條件比美國國內公司更嚴格,主要包括:

(1)社會公眾持股數量不低於250萬股;

(2)65,438+0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人;

(3)公司股票市值不低於10億美元;

(4)公司必須在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最近壹年不少於250萬美元,前兩年每年不少於200萬美元或最近壹年不少於450萬美元,三年不少於650萬美元;

(5)公司的凈有形資產不低於1億美元;

(6)對公司管理和經營的若幹要求;

(7)其他相關因素,如公司所處行業的相對穩定性、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公司產品的市場情況、公司的前景、公眾對公司股票的興趣等。

美國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條件

如果壹家公司想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它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至少50萬股必須由市場上的公眾持有;

(2)市場價值至少應為300萬美元;

(3)至少要有800個股東(每個股東要有100股以上);

(4)要求上壹財年的最低稅前收入為75萬美元。納斯達克(1)上市條件超過凈資產400萬美元。

(2)股票總市值必須至少為654.38美元+000萬。

(3)需要股東300人以上。

(4)上壹財年的最低稅前收入為75萬美元。

(5)年度財務報表必須報送中國證監會和公司股東備查。

(6)本案必須至少有三個“做市商”參與(每個有記錄的做市商必須能夠以正常買賣價格買入或賣出超過65,438+000股,且必須在每次交易後90秒內將所有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返回NASD。

納斯達克為非美國公司提供了替代上市標準。

選項壹:

財務狀況要求有形凈資產不少於400萬美元;最近壹年(或最近三年中有兩年)稅前利潤不低於70萬美元,稅後利潤不低於4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300萬美元,社會公眾股東持股超過654.38+0萬股,或持股超過50萬股且日均交易量超過2000股,但美國股東不少於400人且股價

選項2:

有形凈資產不低於654.38+02萬美元,社會公眾股東持股價值不低於654.38+05萬美元,持股數量不低於654.38+00萬,美國股東不少於400人;稅前利潤沒有統壹要求;此外,公司必須有不少於三年的業務記錄,股價不低於3美元。

OTCBB外殼列表條件

OTCBB市場是納斯達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統,是面向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的電子櫃臺市場。很多公司的股票往往是先在系統上市,拿到初期發展資金。經過壹段時間的積累和擴張,它們滿足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然後升級到上述市場。

與納斯達克相比,OTCBB市場以低門檻取勝,對企業的規模或利潤基本沒有要求。只要有三個以上的做市商願意做市,企業的股票就可以在場外BB市場流通。2003年6月5438+065438+10月,約有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實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本身就是壹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是NDAQ。

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凈資產達到400萬美元,年稅後利潤超過75萬美元或市值達到5000萬美元,股東超過300人,股價達到4美元/股,就可以直接進入納斯達克小盤股市場。當凈資產達到600萬美元以上,毛利達到654.38+0萬美元以上,公司股票也可以直接提升到納斯達克主板市場。因此,場外BB市場也被稱為納斯達克的預備市場(納斯達克寶貝)。

OTCBB外殼列表過程

在典型的買殼上市中,壹家現在正在經營的公司(“殼公司”)與壹家上市公司(“殼公司”)合並,殼公司成為合法存續的實體,但殼公司的經營不受影響。空殼公司股東事先與空殼公司股東作出安排,取得空殼公司的控股權。買殼公司的股東現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利益,上市公司的股東現在擁有合並後實體的有價值的股份,並有升值潛力。

空殼公司多種多樣。他們可以是完全或部分申報的公司,也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場外市場,場外報價板,或粉紅色的單壹股票報價系統進行交易,或者他們有現金。空殼公司支付的價格包括最高30萬美元的首期付款。合並後,公司5%-26%的股份將掌握在大眾或前殼公司股東手中。最終價格將取決於殼公司的類型,如是否在交易所交易,是否向SEC報告,獲得的控股比例,以及合並後公司的生存能力。

妳應該買壹個幹凈的空殼公司。

在反向收購殼公司的過程中,最擔心的是殼公司可能有不公開的責任和義務,或者殼公司有很多遺留問題,如果不解決,買家可能會更擔心。因此,應進行必要的仔細調查,並由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此外,法律意見書也不可或缺。

買殼上市往往比IPO快,時間在6個月左右。如果殼公司已經上市交易,那麽合並後股份很快就會上市交易。但收購空殼公司,起草意向書,最終完成交易,還有壹定的過程。此外,如果公司想在另壹個交易所上市,必須申報並獲得批準。在成本方面,殼公司的價格可以低至5萬至6萬美元,高至幾十萬美元。

此外,妳還需要支付上市的律師費和會計師費。不過買殼上市還是比IPO便宜。壹般殼上市的費用是50-60萬美元(包括殼公司價格和中介費)。

買殼上市本身無法融資。真正的資本是通過隨後的配售或二次發行股票籌集的。壹般來說,如果殼公司有自有資金,最好不要接,因為這樣的融資本身會很貴。另外,空殼公司可能負債很多。所以收購壹定要認真調查,同時要取得殼公司盡可能多的、廣泛的聲明和保證。

買殼上市操作流程第壹階段:

上市資格評估、簽署或批準*確立境外上市意向*律師對殼公司提供的資料進行評估並設計運營方案*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如有必要)*律師與殼公司協商運營條件並簽署委托協議。第二階段:收購殼公司*未上市公司:15-30天*上市公司:3-4月* Reg。D IPO: 90-120天。第三階段:上市前準備*反向並購*公司重組(如有必要)*申報新的或修改後的報表*準備融資文件*修改公司商業計劃書*指定轉讓代理人(約7天)*獲取CUSIP交易代碼*郵寄給股東*註冊申請州“藍天法”豁免*指定做市商(約2-4周)*做市商進行審慎調查*公司/做市商決定競價* 指定投資者關系顧問進行上市包裝*為券商、承銷商和投資者準備審慎的調查報告*準備宣傳材料*路演*股票發行*組織承銷團第四階段:上市交易可以先在OTCBB交易,然後升級到納斯達克,或者直接在納斯達克上市,具體取決於購買的殼公司。 第五階段:上市後繼續申報披露。上市後,公司應每季度申報10-Q表,每年申報10-K表,並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此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件都應及時、適當地在8k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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