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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

如何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

如何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隨著社會的不斷變化,以前的重男輕女逐漸減少了很多。現在社會提倡男女平等,女人像男人壹樣工作掙錢。下面我整理了壹下如何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

如何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1 1?女性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訴尋求保護?

1.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8條:

“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人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2.第五十二條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3.第五十三條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並有權要求和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調查處理。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

4.第五十四條婦女組織應當對在訴訟中需要幫助的女性被害人給予支持。

婦女聯合會或者相關婦女組織可以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對侵害特定婦女群體利益的行為進行揭露和批評,並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婦女的"基本權利"是什麽?

國家法律規定婦女有六項合法權益。

1,政治權利

2.文化教育權益

3、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4.財產權益

5.人權

6.婚姻和家庭權益

如何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2憲法第48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障婦女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女幹部。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禁止破壞婚姻自由和虐待老人、婦女、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以憲法為依據。

從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利、勞動權利、財產權利、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利六個方面闡述了婦女的法律地位,這是我國第壹部全面系統保護婦女權益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14條規定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育齡婦女和孕婦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第二十八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母嬰保健,提高醫療保健服務水平,積極預防和控制因環境因素導致的嚴重危害母嬰健康的地方性高發疾病,促進母嬰保健事業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規定

(土地)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住所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喪偶仍在原居住地居住或者不在原居住地居住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第11條規定,在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如何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女性享有哪些勞動權利?

婦女勞動權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婦女獲得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等與勞動相關的權利。具體勞動權利如下:

1,平等就業權。除不適合婦女的工作和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和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2.選擇職業的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婦女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職業。

3、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婦女有權同時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4.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婦女有權享受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法定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

5.勞動安全和健康保護權。婦女享有特殊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6.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婦女有權接受必要的職業培訓。

7.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在退休、生病、受傷、生育和失業的情況下,婦女有權獲得社會保險福利,並享受國家和雇主提供的各種福利。

8.將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婦女有權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9.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二是禁止懷孕女職工從事勞動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下列工作:

1.工作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壹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

2.在制藥工業中從事抗癌藥和己烯雌酚的生產;工作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輻射防護條例規定劑量的作業;人工進行的土方工程和石方工程;

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

4、伴有全身強烈振動;如風鉆、搗固機、鍛造、拖拉機駕駛;

5.工作時經常彎腰、攀爬、蹲下,如焊接;

6.在高處作業分類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7.對自然流產兩次以上,現無子女的女職工,應暫時調離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工作崗位。

三。關於支付婦女產假工資的規定

(壹)產假期間,按病假工資支付。

產假是醫生開證明的,所以工資照病假發。

(2)產前假,工資80%。

懷孕7個月以上,有工作證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對於壹些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必須給予休假的情況,單位應當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本人上壹個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三)產假、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

98天+30~60天(根據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延長產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寶寶),領取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對企業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補貼,但其計算方法與企業在社保部門申報的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的生育津貼並不等於產假工資,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較高,簡單來說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的實際月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麽按照產假工資支付員工是可以的,生育津貼會返還給企業。

2.如果員工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可以先按照產假工資給員工發放,等生育津貼下來,再補足產假工資和員工的差額,剩下的返還給企業。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工資的80%支付,延長期按70%支付。

女職工生育後,有困難且有工作證的,經單位同意,可以申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為員工上壹個月工資的80%,延長期為70%。

需要註意的是,各省的計生條例都取消了晚育假,延長了產假。每個省的產假天數從30天到60天不等。產假具體天數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查詢地區計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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