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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編寫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公司安全管理措施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切實做好安全工作,確保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向安全要效益,根據我公司安全部《安全工作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結合我科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壹般事故。

第三條各單位要以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站在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政治高度,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要求,著眼大局,從小事做起,嚴抓細管,警鐘長鳴,持之以恒,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四條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負責全段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負責全段安全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和表彰。科長管,黨支部書記管,工會負責具體工作。

第五條基層單位應成立各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並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領導、監督、檢查、總結和表彰。

第六條按照“生產必須重視安全”的原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要有明確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各級有責,人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工,齊抓共管。

第七條各級保衛組織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

2、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要點。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出現的新情況,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監督檢查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基礎設施的準備等。

5.負責本單位事故的處理、統計和報告。

6.負責本單位的宣傳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7.組織召開安全分析會,分析研究安全形勢,總結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各單位安全員的主要任務是:

8、抓好安全生產具體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

9.負責上傳下達相關安全生產文件,落實各級領導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精神。

10,負責起草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匯總安全生產各類資料,規劃室內施工標準。

11,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員工積極開展各種有益的安全生產活動。

12,負責先進典型的培養和宣傳,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發揮典型的作用。

13,負責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廣泛收集和聽取群眾意見,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14.協助領導處理本單位的事故、統計和報告。

15,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匯報不利於安全生產的命令和安排。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員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和行為。

第三章規章制度建設

第九條各單位應認真制定適合本單位生產性質的七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十條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度搞壹次專項安全教育,每年不少於4次;基層單位每月進行壹次專項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廠、站、車隊、分公司)每兩個月進行壹次安全教育;各橋梁、涵洞、油路施工現場和養護班組每天都要進行班前班後教育。

17,教育要實用,辦班、黑板報、標語等多種形式。應通過向全體員工和管理人員灌輸安全生產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9,段每年都要對全段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第十壹條安全檢查制度

1.安委會每季度都會進行壹次專項安全檢查,也會進行不定期檢查和臨時檢查。

2、基層單位每月檢查壹次;維修分公司每半年檢查壹次,維修作業隊每周檢查壹次;攪拌站、預制構件采購廠、各種油庫、材料庫、施工現場在生產旺季每天檢查壹次。

3、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

4.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1)檢查思路。主要指對安全工作的理解;(2)檢查現場。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各工種人員是否執行操作規程,有無違章指揮現象;(3)檢查隱患。發現隱患是否及時整改;(4)檢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5)檢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備,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對任何專項安全檢查,各單位領導都要親自帶隊,嚴格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指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要求,並跟蹤落實。

6、廠、站、工地、分公司、維修隊,查出隱患,能自行整改的自行整改,應上報整改的及時上報處理。

第十二條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段及所屬單位每會都要重視安全,做到“五同時”,即在計劃、安排、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安排、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2.班組每年應召開4次以上安全形勢分析會,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傳達貫徹上級文件精神,總結安全工作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

3.安委會每年應召開3次以上安全會議,安排、指導、總結各項安全活動,提出要求,總結階段安全工作。

4、基層單位每月召開壹次安全會議,總結交流情況,查找問題原因,明確下壹步的安全工作。

5.安全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每年召開壹次,基層單位每年召開2次以上安全工作現場交流會。

6、安全工作會議應有詳細的工作記錄,字跡工整,保存完好。

第十三條安全責任制

1,安全工作實行網絡化管理模式,安全指標層層分解,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逐級落實,做到安全工作人人過問,處處有人管。

2.制定、修改和完善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落實以崗定責,避免以人定責。

3、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按照責任狀內容認真落實。

4、嚴格執行責任制,壹級抓壹級,壹級對壹級負責,層層抓好落實,多元化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條安全報告制度

1、段和基層單位負責報表的同誌,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執行報表制度,做到報表要真實及時,不得瞞報、漏報、好報。

2.科室於每月5日前向市辦公室人事科報告,各基層單位於月底向工會報告。

3、基層單位必須按月匯報,實行匯報扣分制,好的扣分,差的扣分,作為年終考核結果。

第十五條安全獎懲制度

1,嚴格的獎懲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安全獎懲制度必須堅持“嚴”字當頭,決不能流於形式。

2、嚴格按照責任狀內容,檢查基層單位負責人,堅決執行安全工作壹票否決制,完成任務有獎,否則將受到處罰。

3、基層單位必須根據責任內容進行考核,對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差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厲的批評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十六條安全檔案制度

1.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檔案,安全檔案應有專人負責。

2.安全檔案主要包括:與安全生產文件有關的法律法規、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各級安全工作會議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總結匯報材料、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等。

第四章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施工隊伍和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安全組織,施工隊伍應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本行業的安全工作。施工現場設專(兼)職安全員,做到分工明確,密切配合。安全員壹定要高度負責,堅持壹線檢查監督。

第十八條施工隊專職安全員應制定和完善適合本單位生產性質的各項規章制度、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現場制度規範統壹。工作安全記錄和檢查記錄應仔細和詳細,並應按要求經常遵守。

第十九條施工隊安全員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特別是對新員工和臨時工,要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安全合同,把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作為壹件大事來抓。

第二十條專(兼)職現場安全員要抓好現場安全基礎設施工作,有醒目的安全旗幟和危險警示牌,有固定的安全標語牌和多方位的安全標語旗幟,營造安全氛圍。

第二十壹條杜絕包帶管,危險性較大的生產作業現場應設置專門的安全監控人員,嚴禁違章指揮。

第二十二條拆除舊橋和進行危險施工作業時,必須事先拿出施工方案報路段,經路段批準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二十三條爆破作業時,必須做好危險區的安全警戒,同時,核定炮數和爆炸次數,及時消除啞炮。爆破材料應按公安部門的要求由專人異地存放,並建立嚴格的審批和保管程序。爆破工必須技術熟練,操作熟練,細心,持證上崗,否則不能擔任此項工作。

第五章公路養護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道路作業人員上崗前應根據生產和環境特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並提出具體要求。

第二十五條道路作業人員在道路上應當佩戴安全標誌和安全帽,並時刻警惕過往車輛。

第二十六條道路作業人員在野外作業時,工作前嚴禁飲酒,嚴禁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嚴禁采摘。

用運輸車輛鋪築路面時,禁止道路作業人員站在車輛上,用車輛鋪築路面。返砂車作業時,車上要有“小紅旗”的警示標誌,禁止超速行使作業。

第27條在靠近山體的路面施工時,嚴格檢查陡坡上有無松動的石塊和裂縫。路面施工結束後,及時清理堆積的雜物,確保路面暢通。準備砂石時,禁止挖洞取砂,防止塌方傷人。

第二十八條做好公路水毀修復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危橋、危險路段,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或消除隱患。

第二十九條認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堅持“三雨上路”原則,及時排除道路積水,防止水毀,開通好便道,設置明顯標誌和繞行標誌,確保交通安全。堅持以“雪”為序,及時除雪、鋪砂石,防止汽車打滑,確保道路暢通。

第六章車輛和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嚴格執行車輛、設備的壹、二、三級例行保養和大、中、修、報廢制度,駕駛員和操作人員應定期擦拭和維護,確保車輛、設備的完好率。

第三十壹條駕駛人員和操作人員應當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和相關交通法規,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二條禁止非駕駛員操作人員上崗作業、車輛設備帶病運行、駕駛員酒後駕駛、私自駕駛、疲勞駕駛、病殘駕駛、英雄駕駛。

第三十三條段機關的行政用車由段辦統壹調度。

第三十四條基層單位的正常業務、生產車輛由基層單位自行調配。

第三十五條單位車輛借出和縣外用車必須經科長批準。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嚴格按照責任書的內容進行獎懲。

第三十七條人為造成車輛事故或損壞的,應追究責任,並承擔經濟損失。

第三十八條車輛維修應事先向各單位辦公室或主要領導咨詢,維修費用應定期結算和記錄。

第三十九條駕駛員不得為其他車輛或者個人加油,否則,處以所加油量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調離崗位。

第四十條縣外和長途加油必須經各單位辦公室或主要領導批準。

第四十壹條車輛燃料量按行駛裏程核定,燃料材料費每月或每季核銷壹次。

第七章關鍵部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單位必須把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作為大事來抓,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制度,加強管理,抓好落實,定期組織檢查,及時解決。

第四十三條汽柴油庫、物資庫、閑散人員不得進入醫院,醫院內禁止吸煙,節假日特別是春節期間嚴禁燃放鞭炮和煙花,巡邏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第四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電線無老化現象的,予以更換、補充,確保消防器材的數量和質量。

第八章各類事故及扣分標準

第四十五條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為0;駕駛死亡頻率為每百萬公裏0.32次,事故頻率為每百萬公裏5次;事故傷亡率為每百萬公裏兩人。

第46條工廠事故。每千人傷亡率為0;千人重傷率為0.2;每千人輕傷率為5。

第四十七條扣分根據本款和各單位領導簽訂的責任書規定的指標進行。

第九章事故的分類和處理

第四十八條事故分類和輕、重傷分類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任何單位不得自行變更或者更改。

第四十九條事故處理。

1,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決為準。

2.工廠事故應按《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處理。

3、其他壹些事故可按上級的有關文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理事故壹定要公正公開,不留後患。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條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安全生產指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十壹條因管理不善或未達到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而發生重大事故的,給予壹定的經濟處罰,並行使安全否決權。

第五十二條對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事故責任者和玩忽職守、官僚主義、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領導和管理幹部,由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五十三條段與基層單位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對未發生事故、完成段規定的安全生產指標的單位給予獎勵。除抵押風險外,發生事故的單位不予返還,並根據責任和情節分別對單位領導、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進行罰款。

第五十四條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大量經濟損失的單位,應當追究其領導人的責任。

第二章XI附則

第五十五條各單位可以根據本辦法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性質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由工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凡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壹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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